成都暂不出台保障性住房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
14.03.2014 13:05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近日,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给市发改委上报《关于核定保障性住房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收费标准的报告》,市发改委在回函中表示,根据现行管理规定,成都不宜对保障性住房小区机动车停放另行制定收费标准。
市发改委回函称,目前,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其依据是《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31号令)和原成都市物价局印发的《成都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居住场所。如果市住房保障中心考虑到保障性住房业主(使用人)经济困难,要对这部分人停车收费实行优惠,建议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在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内确定具体优惠标准。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14.03.2014 13:05
故
事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