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法改革方案公布:行政人员将减至15%

13.07.2014  11:22
上海启动司法改革试点,将进行员额制、责任制等改革。 新华社发

  南都讯 记者王殿学 刘佳 实习生王俊伟 昨日,上海市召开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试点部署大会。作为首批试点地区的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相关改革方案备受各界瞩目。上海新一轮司法改革部署,规定了详细的司法人员分类标准,规定85%的司法人员需要投入办案。专家认为,此举意在去除法院内部的行政化,以使法院排除干扰,独立办案。

  根据中央关于重大改革事项先行试点的要求,上海、广东等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上海市政法委书记、市司法改革试点推进小组组长姜平表示,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就是要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首次明确法官、检察官员额比例

  最高法院刚刚公布的“四五纲要”规定了法院要实施员额制,但尚未有更具体的规定。上海市司法改革方案规定的较为详细,规定上海将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分成三类: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占队伍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3%、52%和15%,这样就有85%的司法人力资源投入办案。

  上海政法机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司法机关的法官、检察官人数比例,与实行“员额制”的目标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昨天,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对南都记者表示,实行员额制是法院检察院去除行政化的主要改革措施,之前法院行政人员所占比例较大,太多的人管着法官,影响了审判的中心地位。而这一轮司法改革的重心就是去除行政化,所以行政人员在法院的比重必须下降,使审判之外的其他人员来为审判服务。

  上海改革方案还显示,法官、检察官也可以从优秀的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人才中公开选拔或调任。杨伟东表示,这里有一个辩证的问题,法官首先具有封闭性,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成为法官的,但法官也是社会的一分子,也具有开放性,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律师、学者都可以成为很好的法官。

   简易程序中主审法官全权负责

  中国法院一般的审理方式是由合议庭进行讨论,然后做出判决。因为是讨论后集体决定,所以责任不是特别清楚。

  上海市将推行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中,主审法官依法对案件审理全程、全权负责;在合议庭审理案件中,主审法官承担除应当由合议庭其他成员共同担责部分之外的所有责任。

  杨伟东表示,在合议庭中,主审法官确实起更大的作用,但主审法官起的作用应该是组织、协调、沟通,并不应该是靠地位压制其他法官或陪审员。杨伟东说,在英美国家,法官的不同意见会写在判决书上。但这一点在中国短期内还无法实现,但是合议的内容可以在法院内部进行记录,以让审理者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不是只给出一个主流的意见。

  杨伟东称,这样也有利于错案追究时的责任分配。但法官的责任追究需要有具体的机制,除非法官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受贿等不良行为,一般不宜过多地强调法官的责任。

   优秀法官检察官可延迟退休

  上海司改方案提出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有别于一般公务员的职业保障体系。方案还细化了司法人员有条件延迟领取养老金的规定,比如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延长两年至五年领取养老金。较早前,中央司改办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试点地方可探索延迟优秀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年龄。

  昨天,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上海方案中,法官和检察官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延迟退休年龄,这与2011年起上海开展的柔性延迟退休探索背景相符合。他认为,类似司法系统人员等较为稀缺的岗位,专业人员本身受教育年限长、就业时间晚,如果和一般公务员一样正常退休,他们的宝贵经验就无法继续发挥作用。

   院长、检察长必须亲自办案

  上海司改方案还规定,法检机关的各级领导,都应当担任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亲自参加办案。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分析,院长和检察长参与的庭审也必须按合议庭的要求进行,并不能因为他们的参与,而让其他人没有发言机会。但院长参与办案还需要有整体的安排。一些中级法院的院长往往曾在高级法院担任过主要领导,他们审的案子必须保证在上诉期间,上级法院的法官还能独立地办案,否则就容易导致一审终审,影响当事人的权利。

  杨伟东称,此举还有利于院长和检察长提升法学水平,如果他们不懂法,实际上也无法办理案件。

   改革审委会 大幅减少个案指导

  法院的审委会虽然可以集体讨论疑难案件,但也饱受干扰法官办案并导致无法追责的争议。上海司法方案对审委会进行了改革,要求大幅减少个案指导,强化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问题、实施类案指导等方面的职能。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表示,审委会影响力很大,一旦做出决定,法官就必须得执行,合议庭的作用必然会弱化。而审委会的运作机制进行改革,减少个案指导,可以让法官真正地独立办案,使案件审理的责任更加明确。

   专家参与法官检察官的遴选和惩戒

  上海司法方案提出将组建由各部门和专家组成的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表示,上海市的规定比最高法院的“四五纲要”要具体一些,但是各部门如何理解也是一个问题,是法院内部的各部门还是法院外部的各部门?很可能还是包括组织人事等部门在内的外部部门。

  杨伟东说,上海市明确规定需要有专家参与,这说明法官的选择具有开放性,但相关部门和专家的组成比例尚需研究。另外遴选委员会如何做出决定和表决也需要研究。

(原标题:上海司法改革方案公布 行政人员将减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