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两百元保费 四川15万部电梯投保不足5000部
□本报记者 卢薇
电梯“吞人”、骤升骤降等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如果事前购买了电梯安全责任险,业主可以获得赔偿。你知道吗?
8月1日起,《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简称 《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中指出,“推行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对于电梯可能产生的风险,电梯安全责任险能有效做到事前防范、事后赔偿。但在《办法》颁布之前,我省投保这一险种的电梯数量却微乎其微。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电梯数量剧增 安全事故总量上升
随着城镇化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梯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日常用品”。由于目前部分电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选型配置与使用条件不适应,维护保养不到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通,以及老旧电梯逐步增多,全国电梯事故总量不断上升,关人、困人甚至“吞人”事件时有发生。7月26日,发生在湖北荆州的30岁全职妈妈向柳娟被卷入自动扶梯身亡就是一起不幸的电梯事故。
据省质量监督局透露,截至2015年6月,四川省的电梯数量已从2010年的5万多台,增长到了超过15万台,5年间翻了3倍多。“随着电梯数量的剧增,因电梯安全问题接到的投诉和纠纷,也在明显变多。”
电梯事故造成的纠纷与损失如何化解和挽回?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有关负责人认为,电梯安全责任险主要承保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单中列明的电梯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安全责任事故,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电梯安全责任险无疑是合理解决事故纠纷、尽量挽回事故损失的一剂良方。但据四川保监局相关人士介绍,近年来,这一险种在全省的推广速度“较为和缓”。
电梯保费一年一两百元投保的仅占全省总数的3%
尽管几乎所有在川财险公司都推出了电梯安全责任险这一产品,但只有寥寥几家公司有所收获。其中,锦泰财险四川分公司和人保财险公司四川分公司占据了全省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量90%的份额。
锦泰财险四川分公司自2014年底推出这一险种以来,现全省已累计承保2600余台电梯。除成都市区,合作地区还涉及达州、攀枝花、乐山、德阳、遂宁等市州,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6万余元,保额超过40亿元。2014年,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共承保89家单位的1000余台电梯。初步估算,全省投保数量只占电梯总数的3%左右。2014年,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已支付赔款2673元,未决赔款5000元。“目前电梯责任险业务量还比较少,仅占公司责任险总量的0.1%不到。”该公司责任保险事业部总经理何运强表示,“其实每年一部电梯的保费仅需一两百元,一旦出险,保险公司赔付款项则达数十万元。”
看上去,这个险种称得上是“价廉物美”。但全省超过15万部电梯,投保的还不足5000部。对于这一巨大的数字落差,何运强认为,至少由三方面的因素造成:“一是缺乏顶层设计,没有统一组织;二是投保主体责任不明确,投保意识淡薄;三是相关法律法规仍有待健全。”
锦泰财险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宋兵认为:“电梯涉及到其所有人、使用人、生产厂商、管理方、维保单位,众多责任主体究竟该谁来投保,这个尚不明确,大家就容易相互推诿。希望政府能出台相关政策,将电梯责任险统保项目打造成类似车险当中的交强险,统一投保,进一步加强电梯这一与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民生工程的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