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规划对120万贫困群众分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21.07.2015  12:08

( 记者 董焦) 20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接受四川新闻网记者专访,就如何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实施扶贫攻坚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措施做了详细解读。

   结合“五个一批” 逐步落实扶贫攻坚七项措施

   四川新闻网: 作为全省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近期对于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实施扶贫攻坚都有哪些具体的安排和举措?

   省发展改革委: 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召开后,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委确定的新阶段我省扶贫攻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结合 “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逐条梳理,抓紧落实。

  一是主持制定十大扶贫专项方案中的《四川省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方案》和《四川省生态建设扶贫专项方案》。

  二是将扶贫开发纳入全省“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省重点专项规划,统筹谋划“十三五”扶贫开发攻坚。

  三是启动四大片区 “十三五”实施规划编制,持续推进“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加快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藏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

  四是在贫困地区抓紧实施一批条件成熟的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教育、卫生、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优化扶贫开发环境。

  五是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等优势产业,带动贫困群众融入产业就业创业增收。引导贫困地区按照相关规划合理进行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推动当地优势资源就地转化。

  六是在“十三五”期间,拟规划对120万贫困群众分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在搞好搬迁户住房建设和安置地必要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搬迁户劳动技能培训等后续扶持工作,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七是加快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和资源开发受益分配机制。

   撬动民间资本将多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四川新闻网: 推进扶贫攻坚,离不开全面深化改革,“穷则思变”,贫困地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盼望就更强烈。省委全会也提出,要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力量,省发展和改革委有没有一些更具体的举措?比如,运用PPP模式,撬动民间资本参与贫困地区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等。

   省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培育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要求,省上正在抓紧制定我省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近期即将出台。

  实施意见将突出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领域,包括在贫困地区的公路、农业灌溉、农村供水、农产品物流、饮用水源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并配套财税支持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加项目建设。

   四川新闻网: 在统筹城乡改革方面,我省采取了哪些举措?

   省发展改革委: 成都市自2007年被国家批准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有序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在户籍制度、农村产权制度、农村金融、用地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我省抓住成都市进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机遇,在全省同步开展了以“1+3+17”为架构的“分类实施”、“梯度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在系统总结全省统筹城乡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13年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已将“两化互动、城乡统筹”确定为我省“三大发展战略”之一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总体部署,成都市统筹城乡的许多经验正在逐步扩展到我省其他地区。

   因地制宜 推进“四大片区”城镇化健康发展

   四川新闻网: 推进新型城镇化,将贫困人口转移到城镇,是推动扶贫攻坚的重要手段。但从现实来看,贫困地区,尤其是省内四大片区城镇化进程一直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在推进贫困地区城镇化方面,省发展和改革委有没有一些新的对策和举措?

   省发展改革委: 我省“四大片区”大多处于重点生态功能区,既面临着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要求,也承担着生态保护、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任务,我们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落实《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因地制宜地推进“四大片区”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是引导人口适度集中居住。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生态移民,促进分散人口向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对较强的城镇集中居住。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实现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进城落户“零门槛”,同时让进城落户人员享有均等的公共服务,促进更多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

  二是因地制宜发展适宜产业。在不损害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旅游、农林牧产品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富民增收产业,点状、有序开展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支持发展飞地经济,提高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走一条依托生态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特色之路。

  三是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增强中心城市对地区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中心城市周边的小城镇要依托城市、服务城市,建设成为中心城市的农产品供应基地、居民休闲旅游目的地;靠近农村地区的城镇,要完善商贸流通、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增强对“三农”的服务功能;位于生态地区的小城镇,要促进城镇发展、旅游开发、生态保护的有机结合。

   完善指导加强培训 落实扶贫“四到县”制度

   四川新闻网: 省委全会提出,要创新扶贫开发的工作机制,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尽量将审批权限下放到县,最近两年,省发展和改革委相继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审批权限,简政放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看到,部分基层部门面对这些“从天而降”的审批权限时,存在无所适从的状态,有些地方甚至反映“不会审”“不能审”的情况,如何应对简政放权过程中这种新现象?

   省发展改革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改革精神,以简政放权为核心,放管结合为保障,全面启动并大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先后两次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累计取消、下放核准事项57项,省级保留的核准事项减少60%以上,95%左右的项目在属地、在基层实现了无前置条件的备案制管理,简政放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受人手不足、人员变动较快、专业中介支撑能力不足、新情况新问题增多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部分地方在做好承接落实工作方面确实存在一些困难。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委将重点通过以下三方面来实现既放权到位,又接住管好:

  一是合理划分审批权限。我委将结合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合理划分省级和基层的项目审批权限。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项目,原则上均下放基层管理;对涉及全省重大规划布局、重要资源开发配置的项目,充分发挥省级部门在政策把握、技术力量等方面的优势,不简单地“一放到底”。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在去年发布《四川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今年我委将对《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规范项目核准、备案程序和要求等。同时,我委将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别,明确具体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形成全省统一的办事指南、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审批标准等,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保证下放事项的规范运转。

  三是全面加强培训指导。组织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认真参加国家简政放权与创新管理专题培训班,切实掌握新形势下国家对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委将继续通过汇编政策文件、开展专题培训、组织研讨交流、建立网络沟通渠道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与培训。确保取消、下放事项基层能够接得住、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