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局长家被抢5万 抢匪嫌少绑架其子勒索500万

02.02.2016  10:35

  2015年4月,南充市某局局长家里发生一起入室抢劫绑架案,4名男子趁其不在家,抢走家中5万现金,还将其儿子绑架勒索500万元赎金。1月29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犯罪嫌疑人翟辉、王冰犯抢劫罪、绑架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3万元;犯罪嫌疑人顾军、王平犯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分别执行有期徒刑18年、17年,各处罚金2.5万元。

  密谋“发大财

  招兵买马抢局长

  38岁的犯罪嫌疑人翟辉是嘉陵区集凤镇人,33岁的王冰是营山县人。2013年,王冰在西山开了一家餐馆,并聘请翟辉当经理,由于经营不善餐馆在1年后倒闭。

  2015年3月底的一个下午,翟辉约王冰到南充顺庆区彩虹桥附近的一家茶坊,向其大倒苦水:“现在物价涨,房价涨,我想去抢一个当官的,他们钱多,又不敢报案,你敢不敢参加?”王冰觉得自己已到而立之年,却一事无成,觉得很憋屈,当即表示同意。

  这么多当官的,又该抢谁呢?王冰通过手机上网查到一篇关于南充某局局长罗其贵的负面网帖,二人随即将其列为作案目标,之后又通过跟踪逐步掌握了罗其贵的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随后,他们多次对罗其贵进行跟踪,并到所住小区“踩点”。考虑到罗其贵家常住人口较多,为保险起见,翟辉又先后邀约以前在餐馆打工的顾军和王冰的侄子王平加入。

  同时,他们购买了西瓜刀、尼龙绳、透明胶、头罩等作案工具,还买了用于打狗的榔头,用于冒充燃气公司人员的红色工作服,以便必要时行骗开房门抢劫。

  抢劫5万嫌太少

  绑架人质索要500万

  2015年4月13日下午6时许,王冰驾驶未挂牌照、装有作案工具的宝马车,载上翟辉、顾军及王平到罗某所住小区,伺机作案。当发现罗其贵家房门未关后,4人戴上事先准备好的手套、头罩,携带刀、绳子、提包等作案工具冲进屋内,持刀威胁后将室内四女一男的手脚捆绑,用毛巾、胶布封嘴。期间因其中的苟某反抗,导致左手臂被刀划伤。

  4名男子在家抢的现金5万余元后,觉得收入太少,便威胁罗其贵妻子打电话叫罗某回家,准备绑架。此时,罗其贵儿子自称:“我可以带你一起去找”。随后,3人驾驶罗文的奥迪车将其押走,翟辉留在罗家。10分钟后,得知三人安全逃离,翟辉驾驶作案车与三人汇合。在车内,4人商量用罗文的手机给父亲发短信:“你儿子在我们手上,拿500万来赎人。

  局长立马报警

  4名嫌疑人先后被抓

  罗其贵在听闻家中的情况后,立即报警。当晚,顺庆警方连夜部署精干警力,对犯罪嫌疑人展开追捕。

  4月14日零时许,王冰驾驶着宝马车,载着另外三名同伙和人质罗文先是在南充城区乱逛,之后又开到顺庆区新复乡、西充县城等地,最后再次返回南充城区,期间,他一直给罗某发短信催要赎金。

  当天凌晨2时许,王冰驾车行驶到南充城郊一公路上时发现前方有警车设卡检查,当车行至一座桥附近时,同伴翟辉将装钱的袋子扔出车窗,几人驾车冲关后,翟辉跳车窗逃离。王冰继续驾车奔逃至一座小山前发现前方没有路了,警方随后将车上3人抓获,成功解救人质。同月16日晚,翟辉准备投案时,在营山县被民警抓获。

  数罪并罚

  家属泣不成声

  1月29日上午9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现场座无虚席。随后,4名犯罪嫌疑人被带入庭内。记者注意到,在宣判过程中,4名被告神情低落,均戴着手铐站在被告席上,一直低着头。

  法院认为,翟辉、王冰、顾军、王平等使用暴力手段入户劫取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四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行为,构成绑架罪。翟辉、王平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四被告人均犯数罪,应数罪并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决:翟辉、王冰犯抢劫罪、绑架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3万元;顾军、王平犯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分别执行有期徒刑18年、17年,各处罚金2.5万元。

  当宣读完公判词后,得知四人判决结果后,旁听席上的家属,有人情绪失控,低声抽泣,走出庭后更是失声痛哭。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陈俊君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