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新一轮机构改革:城管局变城管委

03.09.2014  13:49
核心提示:此次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意在“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最大力度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幅度精简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成都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用三个“最大”,来描述成都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记者9月2日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该市近日印发《关于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多个市级部门在此次改革中涉及整合调整。调整后,市政府工作部门由41个调整为40个,部门挂牌数由14个减少到13个。   此次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意在“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最大力度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幅度精简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成都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用三个“最大”,来描述成都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调整中,将新组建部门4个、政府机构更名2个、部门管理体制调整3个,4个正局级挂牌机构不再相对独立运行,7个政府部门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不再保留。   其中,市城市管理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市商务局更名为市商务委员会,作为2005年成都启动“大部门制”改革之后的又一后续举措,成为此次改革的亮点之一。   “一字之差,意味着更大的权力范畴和工作职责。”该负责人说,“委”将承担起制定政策、规划、标准,以及监督执行、统筹协调等职责,而“局”则只有执行、监管的职责。更名后的城市管理委员会,新增牵头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市商务委员会则新增牵头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的职责。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方面,成都此次也提出明确要求:要从严控制机构编制,“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只减不增”;同时将积极探索建立与职能职责变化、工作任务增减等相适应的跨部门、跨层级动态调整编制的工作机制,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严禁变相增设机构、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事项、混编混岗、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禁随意或变相降低退休年龄、以虚报人数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行为。”该负责人说,除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外,任何政府部门文件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此外,在各区(市)县,成都将稳步推进大部门制。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后,市辖区政府工作部门将不超过23个,县(市)政府工作部门将不超过24个,挂牌机构个数均不超过8个。   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一环,成都还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政府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将一律下放到地方和基层管理。同时建立健全决策纠错机制;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该负责人透露,成都市将梳理出3至5年内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安排、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形成主次分明、步伐明晰的“转变时间表”。   新组建政府部门4个: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市文物局、市版权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文化局、市广新局不再保留,职责整合划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市中医管理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医管局不再保留,其中,市卫生局、市医管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划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订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划入市发改委。   ◆市物流发展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办公厅管理的市物流办(市口岸办)不再保留。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挂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外办、市侨办,职责整合划入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更名政府机构2个:   ●市城市管理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新增牵头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职责。   ●市商务局更名为市商务委员会   新增牵头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的职责。   管理体制调整3个:   区(市)县工商局、质监局由垂直管理体制调整为分级管理体制,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市粮食局所属的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等5个分局划归5城区政府管理。   规范机构设置方面:   根据中央、省上对严格规范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限额外自行设立的行政机构的要求,对部分政府机构进行规范。   一是市政府参事室、市粮食局、市医管局、市政府侨办等4个正局级挂牌机构不再相对独立运行;   二是不再保留7个政府部门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将市物流办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并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能源办公室并入市经信委,将市外国专家局(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并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入市水务局,对市工商公平交易执法局、市质量技术稽查局的机构规格进行规范。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方面:   按照中央关于“两个不突破”(行政机构限额不突破,行政编制总数不突破)的要求,对部分条件成熟的行政类事业单位进行整合。   一是将市政府移民办公室整合到市农委;   二是将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整合到市国资委;   三是将市文物管理办公室整合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