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创新投资收益扶贫模式 精准精细下足功夫
(周剑)所谓“足寒伤心,民寒伤国”,“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想要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加速推进国家全面小康进程,实现共同富裕,关键还是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然而,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程中,有能力的贫困户可以通过产业扶贫、转移就业等方式帮助他们脱贫,而对于无劳、无智、无人赡养的“三无人员”,如何帮助他们持续增收、稳定脱贫,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难题。
如何让“三无人员”持续增收,稳定脱贫?省政府积极探索提出了财政专项扶贫投入创新收益扶贫模式,对解决贫困群体中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持续增收、稳定增收、有效脱贫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当前脱贫攻坚战中势在必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种模式通过投资方式的转换,壮大了农村经济组织的实力,对带动和幅射贫困农户发展产业具有重要作用,给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带来了空前的利好条件。高县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伟大中国梦,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20年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积极探索创新投资收益扶贫模式。
一、制度先行,做好顶层设计
投资收益扶贫是一项全新工作,必须首先从建章立制入手,确保试点过程中有章可循。对此,高县在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高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收益扶贫新模式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户、形成资产进行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开展多种形式经营,同时引导和帮助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盘活自有资产,通过理财增加收益,探索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
《意见》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试点内容、基本程序和措施保障等各个方面。其核心就是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为经营主体,以县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为载体,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受益对象的投资来源,以项目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三无”人员为受益对象,共同投资、股份合作,股权明晰、独立核算,保息分红、二次分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目标明确,做到“靶向精准”
纳入项目幅射区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完全丧失劳动力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和年龄在14周岁以下(若年满14周岁,仍在继续接受教育的,可延长至大学毕业)的无劳、无智、无人赡养的“三无人员”,经所属村民委员会甄别,并公示无异议后,将投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实际受益对象人均分配股份,按股投入到经营主体中。受益对象所分得股份只有享有权,不得转让、继承。每年度终由所属村民委员会对受益对象进行重新评定,确定新的享有人。
三、股权明晰,实现利益共享
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接投资和主体投入建成的公益性、经营性资产进行股份量化,并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颁发股权证,由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合作经营或承包经营,通过经营产生的收益按股分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一)创新开展贫困村投资收益扶贫模式:投资入股村企共建扶贫。 四川龙溪茶业有限公司以位于高县落润乡公益村自有茶园200亩评估价值300万元(暂估价)入股,与试点项目资金进行重组,形成项目资金,在高县落润乡公益村修建综合服务中心,以投资入股分红的扶贫新模式成立高县五朵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进行独立管理与核算。项目总投入595万元,其中公司投入资金395万元(前期投入评估现值300万元,本次投资95万元),同时吸收4个贫困村包括振武村、新寨村、天堂村、兴场村分别用村级产业发展基金50万元投资入股,总共吸收4个贫困村投资入股200万元,按每年5%定额收益。此外,以高于市场价15%收购贫困户鲜叶,并提取年利润10%的公益金专项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和贫困助学。该公司通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重组,共同投资,实行独立核算,风险共担,盈亏自负的管理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扶贫优先股的形式量化到贫困对象,保底分红,二次返利。通过该项目的建设,试点资金覆盖落润乡新寨村、振武村、罗场镇兴场村、天堂村248户贫困户中301个特殊贫困人口,每个贫困人员持股资金6645元。同时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工作机会,带动贫困农户发展,形成“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打造旅游观光为主的稳定增收产业,为全面实现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创新开展贫困户投资收益扶贫模式。
众筹众创共赢扶贫。 早白尖公司将在建的“中国红茶第一庄园”优质服务性项目剥离出来,与项目区3个乡镇7个村的387户贫困户和项目区其他农户合作,以耕地林地入股、扶贫资金量化到贫困户入股、农户投资入股,其他经济或服务组织投资入股的形式,成立高县雁鸣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三期规划建设 “中国红茶第一庄园” 。项目占地3000亩,规划投资1.5亿,第一期投入600——1000万元(其中早白尖投入360万元,扶贫投入200万元,科技服务组织投入20万元,个人资金投入20万元,项目区村民林地投入280亩,项目区村民耕地投入160亩);第二期投入3000万元;第三期投入1.2亿元。通过众创模式,项目覆盖大窝镇、月江镇、双河乡3个乡镇7个村的421户贫困户,贫困人口1082人,所覆盖的贫困户将获得稳定收益,实现持续增收。其中享受量化股权的贫困户167户中特殊贫困人口每人每年可获得收益693元以上,其中保底分红303元,二次分红390元。在此基础上,早白尖公司从生产的每一斤干茶叶中提取一毛钱建立该基金,每年滚动投入20万以上,该基金主要用于解决特困贫困户看病、住房、上学等特殊困难以及支持当地其他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为扶贫攻坚贫困户兜底保障探索新途径。
“三无人员”保息分红、二次分利。 高县百家蔬果专业合作社将已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经第三方机构评估的净值242.6万元,与扶贫试点资金100万元进行资产重组,合作社占股71%,试点资金占股29%。项目新增建设51亩四季水果科技示范园、生态种植示范观光大棚、立体种养殖示范区、产品驻存展示室和生产观光便道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拓展乡村休闲观光旅游业。试点资金覆盖庆符镇百家村、黄角村、将军村的贫困户115户,贫困人口343人,其中享受量化股权的贫困户86户138人,站贫困户总人口的40%,受益贫困人口人均持股7246元。经测算,收益贫困人口每人每年可获得收益698元以上,其中保底分红362元,二次分利336元。该合作社采取“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发放种苗、种子、提供技术服务,带动贫困农户发展,建立以蔬果、旅游观光为主的稳定增收产业,对贫困户中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动能力的兜底贫困户实现稳定持续增收,带动一般贫困户发展。
截止目前,全县对三无人员实行定额收益项目的除了百家蔬菜外还有7个企业,分别为南红岩养猪专合社、早白尖茶叶公司、裕农养殖专合社、龙溪茶业公司、荣礼葡萄种植专合社、峰顶寺茶叶公司、胜天林下养殖专合社,总计覆盖11个乡镇27个村,涉及农户960户1445人,投入项目资金960万元,受益人每年获得定额收益48万元。
政银企链接互动扶贫。 为积极响应全市“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和精准扶贫要求,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目标,结合全市茶叶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全市“好茶贷”精准扶贫项目拟在高县试点,核心企业选定川红集团和早白尖茶叶公司,拟通过创新产业精准扶贫模式和机制,依托产业龙头企业渠道,做到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的有效衔接,带动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形成产业扶贫攻坚聚合推动。
“好茶贷”信用贷款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高县支行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推出的一款免担保、免抵押、政府贴息、核心企业联结的扶贫小额信贷产品。贷款专项用于茶叶产业发展和与茶叶产业相关的茶旅融合发展项目。“好茶贷”首批在文江镇、蕉村镇、罗场镇、嘉乐镇、可久镇、落润乡、羊田乡、趱滩乡8个乡镇试点。2016年,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000万元,覆盖贫困农户550余户。从2017年起,计划每年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不低于1亿元,覆盖贫困农户3500余户。县政府分别在工作目标、实施内容与区域、实施时间和操作方法四个方面对“好茶贷”试点工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高县支行对该项目的适用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和年限、办理流程、贴息办法分别提出明确和严格的要求,双方并签订了《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合作三方协议》。至此,“政府+农业产业链+金融项目”、 “政银企+建卡扶贫户”四方合作精准扶贫模式应运而生,创新产业扶贫和金融扶贫模式,推动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帮助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实现政府、银行、企业和贫困户多方共赢。
四、强化监管,做到规范运行
为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效益,高县有着严格的管理,精心选择试点企业,并每年对持股贫困户进行审核。只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合作社才能纳入试点范围、只有特殊困难的贫困户才能享有股份。企业或合作社发生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经营不善等情况,必须退出试点;贫困户股东因为脱贫等不适宜继续享有股份的,也必须清理出去,从其他符合条件的特困户中进行增补。
(一)强化行政监管防范风险。 县扶贫移民局和县财政局是项目试点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乡镇政府是试点项目的责任单位,试点合作社是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抓好项目的具体实施、加强管理,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县乡两级加强对试点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加强风险防范,保障试点成效。
(二)强化制度监管规范程序。 一是建立项目管理不定期抽查制度,严格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建立公示公告制度,坚持公示到村到户,在项目实施区域内以村为单位将项目建设情况公示到户,公示期不少于7天。三是建立健全合作社内部系列管理制度,确保合作社规范运行。
(三)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安全。 投入到合作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县扶贫移民局代管,合作社按月向扶贫移民局上报相关财务统计报表,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对合作社在试点中出现如偏离试点实施方案、生产经营管理不力、擅自将试点资金挪作他用等情况,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对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收回专项投入资金。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核算监督,对财政投入的专项扶贫资金,按照《高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实行县级报账。
通过财政扶贫资金形成贫困户股权,帮助贫困户持续增收,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程度。同时,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解决了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有助于改变产业发展模式,建立起新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当地增收支柱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