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收了红包 要主动上交

26.11.2014  19:51

  本网讯 11月20日,全市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暨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根据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统一规定,凡领导干部未能拒收红包者,需在12月15日前上交。对主动如数上交红包礼金、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视其情节,可不予处分、减轻处分或免于处分。

 

  12月15日之前上交红包,

  领导干部将公开承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

  此次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是为了落实整改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四川反馈意见。按照四川省委安排部署,省纪委监察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在2014年11月25日前,完成整治实施方案并上报,完成领导干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公开承诺,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完成自查自纠和备案工作。对主动如数上交红包礼金、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视其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于处分或减轻处分。

 

   领导干部顶风违纪,一律加重处理

  通知要求,对领导干部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对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

  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范围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据悉,全市将通过重点抽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形成巡视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合力,查处违规违纪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