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项行政权力消失的背后
我省首“晒”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减少27.1%——
核心提示
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从清理优化前的7194项减少到5248项,减少1946项,减少27.1%。
市(州)级行政权力指导清单6244项,县(市、区)行政权力指导清单6192项。
7月1日,陈富国偷着乐了一整天。头天,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在公众网上公布,作为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管处处长,陈富国最能理解这对他的工作意味着什么。“权力清单实现了同一权力在不同层级的‘同名、同码、同标准’,搬开了阻挡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上的最大‘绊脚石’,对实现行政权力‘互联网+运行、监督’模式起到极大促进作用,你说我能不高兴?”陈富国见到记者时说。
原则:
无法可依的权力事项被剔除
张飚在南充市顺庆区开了一家网吧。去年底,他嫌网吧名字难听,擅自改了名。因为这事,他被区治安管理部门处罚了500元。不久,其儿子在相邻市开的网吧也因为同样的事,被当地罚款1500元。这下老张不依了,跑到管辖儿子经营网吧的治安管理部门讨要说法,结果别人拿出市上文件,“数额还真没罚错。”老张纳闷,“错误相同,罚款金额咋不同?”“这说明过去我省同样一项行政权力,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实施标准都不一样。”谈及这个案例,省政管办审批制度改革处副处长吴梅深有感触。
其实,早在2012年,按省上要求,省市县三级就对本级行政权力进行过一次清理。但因为各自为政,因此造成同一权力在不同层级之间名称不一、标准不一,“这导致各地在权力行使中,依法依规运行的尺度宽严不一。”吴梅说。
我省从今年3月起清理优化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经过4个月的集中攻坚,基本完成了清理优化。
清理中的一件事让吴梅印象深刻。在与省教育厅对接权力事项清理时,吴梅告诉该厅联系人吴老师,“教育厅设立的行政奖励‘省级教师名师奖’不能运行。”对方诧异地问“为什么?”“你们的依据仅是教育部出台的高校改革方面的‘意见’,上升不到规章以上层面,所以没有审核过关。”吴梅解释。
本次对行政权力的清理优化,核心就是有无法律法规依据,这体现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思维。
在2012年开展的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8类行政权力清理优化中,我省法制部门对各项权力事项都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无法可依的权力事项被剔除在外。本次合法性审查,主要针对新增的行政奖励和性质检查两大类。
以省本级为例,按照程序,首先由有行政权力事项的省级各部门清理上报,再由省法制办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其合法性来源于法律法规依据。但从上报的权力事项看,有些部门误把上级通知等作为依据。”吴梅介绍,比如,省司法厅设立的行政检查事项“‘六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依据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省法制办认为,“此项属内部管理行为,无规章以上法律依据。”因此,在公布的权力清单中就找不到该项权力。
重点:
统一各市县行政权力数量
今年3月清理优化工作开始不久,省发展改革委收到各市(州)发改部门上传的本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初稿,让人没想到的是,一些市级发改部门的行政权力多达100多项,一些市级部门只有50多项。
这样的情况在全省市、县各部门具有共性。由于2012年是各地各部门自行清理优化,造成即使在同一层级之间,行政权力数量差距也较大。因此,统一各市(州)、县(区、市)行政权力数量成为清理优化的重中之重。
具体手段为:“两上两下”。
“一上”——各市(州)行权部门将本系统市、县行政权力事项清理结果报送省级相关部门,由省级部门进行清理优化本系统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一下”——省级部门根据市(州)行权部门报送意见,形成本系统清理优化后的省、市、县行权清单初稿,下发市(州)行权部门征求意见;“二上”——省级部门再根据市(州)意见修改完善本系统三级行权清单后,报送省政管办,汇总形成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二下”——省政管办将汇总形成的三级行权清单,印发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法律顾问团等征求意见,根据其反馈意见,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形成清单定稿。“在清理优化过程中,有时会有‘博弈’,”省发改委相关人士说,去年,省上取消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申领和年检,但某市某部门还变相开展年检,并将该权力事项以其他名目包装上传省级部门。省级部门要求必须停止这项权力运行,对方还以各种理由推诿。
最终,在公布的三级行政权力清单中,市(州)级行政权力指导清单统一为6244项,县(市、区)行政权力指导清单统一为6192项。而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从清理优化前的7194项减少到5248项,减少1946项,减少了27.1%,达到简政放权的目的。
吴梅介绍,主要是采取权力取消、整合等方式确保目标实现。比如,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权力一律取消。对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取消;在整合上,对性质类似、处罚依据及自由裁量标准相同的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合并。对性质类似、流程相同的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进行合并。
行权:
三级行政权力将联网运行
三级权力清单出台,有望加速电子政府的构建步伐。
经过多年建设,我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网络平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因为没有一个全省统一的清单目录,各市、县行政权力平台运行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无法实现全省联网运行。
彭山县副县长陆文崭多年分管简政放权工作,他认为,三级权力清单如同法定计量单位,清单实现同一行政权力在不同层级“同名、同码、同标准”和每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一致性,成为联通省、市、县205个行权平台的“革命性力量”,为深入推进三级行政权力事项联网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陈富国透露,下一步,将根据行政权力事项“同名、同码、同标准”原则,对我省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网络平台软件改造和升级,力争早日实现清单上的三级行政权力在网上联网运行。
按省上要求,今年底前,我省将向社会公布省本级责任清单。对于牵头单位省委编办来说,三级权力清单出台更是个“利好”消息。省委编办政编处负责人表示,“对应清单上的行政权力事项制定权力责任,将加快责任清单制订工作。”
公开晾晒全省行政权力“家底”,也让群众监督政府权力运行有了依据。成都市民刘先生说:“今后要是遭遇‘乱罚款’,我要上网查查是否有法律依据,在不在清单里面。”
7月2日,省委召开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提出要继续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特别是要用好权力清单制度。
省政管办相关负责人解读,这是我省将依法“治权”作为依法行政的核心具体表现。三级权力清单出台是清单制度建设的基础。通过清单制度体制机制建设,在低层面形成对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10类权力的有机联动,实现对权力运行的“互联网+运行、监管”模式形成;在高层面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在向社会发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利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可以实现对10大类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和公开,“这将极大压缩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空间。”(记者 陈松)
解读
拥有处罚权最多的是公安部门
从分布图中发现,省级对下级的检查多于市、县两级。省本级有行政检查321项,而市级131项,县级124项。行政奖励同样也类似。而越往基层走,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权力事项越多。以行政强制为例,省级有181项,市、县分别都超过200项。
政府的行政权力核心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以市(州)一级为例,分布如下:
在行政许可方面,最多的是交通运输部门,共有26项审批事项。位列第二位的是公安部门,共有16项审批事项。第三多的是卫生计生部门,有15个事项。
在行政处罚方面,稳居第一的是公安部门,共有970项处罚权力事项。位居第二的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有707项行政处罚事项,紧随其后的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计有469项。后面依次是,安全监管部门333项、交通运输部门323项、质监部门301项、环境保护部门252项。位列最后的是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只有2项行政处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