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晒"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 揭秘权力消失的背后

03.07.2015  09:05

    

    制图/卢浩

    四川首“”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减少27.1%——

    核心提示

    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从清理优化前的7194项减少到5248项,减少1946项,减少27.1%。

    市(州)级行政权力指导清单6244项,县(市、区)行政权力指导清单6192项。

    7月1日,陈富国偷着乐了一整天。头天,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在公众网上公布,作为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管处处长,陈富国最能理解这对他的工作意味着什么。“权力清单实现了同一权力在不同层级的‘同名、同码、同标准’,搬开了阻挡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上的最大‘绊脚石’,对实现行政权力‘互联网+运行、监督’模式起到极大促进作用,你说我能不高兴?”陈富国见到记者时说。

    原则:无法可依的权力事项被剔除

    张飚在南充市顺庆区开了一家网吧。去年底,他嫌网吧名字难听,擅自改了名。因为这事,他被区治安管理部门处罚了500元。不久,其儿子在相邻市开的网吧也因为同样的事,被当地罚款1500元。这下老张不依了,跑到管辖儿子经营网吧的治安管理部门讨要说法,结果别人拿出市上文件,“数额还真没罚错。”老张纳闷,“错误相同,罚款金额咋不同?”“这说明过去我省同样一项行政权力,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实施标准都不一样。”谈及这个案例,省政管办审批制度改革处副处长吴梅深有感触。

    其实,早在2012年,按省上要求,省市县三级就对本级行政权力进行过一次清理。但因为各自为政,因此造成同一权力在不同层级之间名称不一、标准不一,“这导致各地在权力行使中,依法依规运行的尺度宽严不一。”吴梅说。

    我省从今年3月起清理优化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经过4个月的集中攻坚,基本完成了清理优化。

    清理中的一件事让吴梅印象深刻。在与省教育厅对接权力事项清理时,吴梅告诉该厅联系人吴老师,“教育厅设立的行政奖励‘省级教师名师奖’不能运行。”对方诧异地问“为什么?”“你们的依据仅是教育部出台的高校改革方面的‘意见’,上升不到规章以上层面,所以没有审核过关。”吴梅解释。

    本次对行政权力的清理优化,核心就是有无法律法规依据,这体现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思维。

    在2012年开展的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8类行政权力清理优化中,我省法制部门对各项权力事项都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无法可依的权力事项被剔除在外。本次合法性审查,主要针对新增的行政奖励和性质检查两大类。

    以省本级为例,按照程序,首先由有行政权力事项的省级各部门清理上报,再由省法制办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其合法性来源于法律法规依据。但从上报的权力事项看,有些部门误把上级通知等作为依据。”吴梅介绍,比如,省司法厅设立的行政检查事项“‘六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依据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省法制办认为,“此项属内部管理行为,无规章以上法律依据。”因此,在公布的权力清单中就找不到该项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