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2678万 阆中醋王宫老板“醋”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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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大
杜某以经营醋王宫、投资“醋海”等理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2678万元。
截至案发前,仍有185名受害人的2478万元尚未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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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高
从开始借钱至今,估计已支付了 1000多万的利息。
给借款人支付利息一般是算三四分的月利息,最低的有1分的月利息,最高的有5分的月利息。
从2003年起到被逮捕,杜某以3-5分的月利息,以经营醋王宫、投资“醋海”、购买古董等理由,通过朋友、亲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2678万元。10月13日,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处罚金20万。
打造“醋海”实为吸收公众存款
杜某,阆中人,2002年,承建阆中市防洪堤工程,同时开始在阆中及周边县市收购古董。2004年成立了阆中市醋王宫浴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洗浴、餐饮、住宿等。
2007年,阆中宣布,将拟多方筹措斥资6亿,打造一个占地千余亩的“中国醋海”,让人们体验醋文化及天然“醋浴”的神奇。
“我对此项目有信心,但目前外地客商对阆中交通条件不看好,所以只有等待时机!”2007年11月21日,杜某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说,他在爱尔兰旅游时,通过参观吉尼斯酒厂展示酿酒的过程深受启发,想到阆中醋文化深厚,要做好醋文化这一品牌,可以到打造展示醋文化为主体的“醋海”。
随后,杜某向市政府提出在阆中开发“醋海”项目,经阆中市委同意,其开始了申报注册、立项、策划等工作,该项目前期投入约200万元。
杜某称,因该项目的招商引资已开支接待、路费等近100万元,同时为宣传阆中醋文化,他花巨资请多位知名作家编写电视连续剧剧本“金醋坊”。“该剧本投入了120万元左右,加上路费接待,两项合计约220万元。”杜某说,他以个人名义找民间35个人,借了180万元左右,月利息3分至5分。
据悉,杜某以经营醋王宫、投资“醋海”、购买古董等理由,以给予高息回报,向亲戚、朋友并通过他们介绍对外大量非法募集资金累计共计2678万元。截至案发前,除返还部分被害人本金和利息外,杜某仍有185名受害人的2478万元尚未返还。
2013年12月4日,杜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执行逮捕。
受害人:曾以为他是“成功人士”
2006年,杜某在阆中一水泥厂赊欠材料18万元,在水泥厂老板赵某多次催款下,杜某给赵老板写了一张18万的欠条,至今没有归还。“以前觉得他是当地的大老板,是成功人士,不会欠账,就直接把水泥运给他修醋王宫了。”赵老板说,虽然后来要求其写下了一张欠条,“但现在他‘进去了’,谁知道这个款什么时候能拿的回来。”
据了解,2004年起,杜某以自己征地并承建的醋王宫商住楼下的10间门面,加上租的4间门面,共14间门面为基础,成立了四川省阆中市醋王宫浴业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洗浴、醋饮料、休闲、餐饮、住宿,整个装修开支了300万元左右。
“因装修公司资金不够,我以个人名义通过民间借贷支付高利息的方式,向45人借了150万元左右。月利息为3-5分。”杜某在庭审上说,借款理由为装修醋王宫,这些钱也基本用于醋王宫的陆续装修上。
被告人:利息都给了1000多万
在庭审现场,杜某回忆称,至今为止,多数人的借款他支付利息至2012年1月份。“所有借款及还款利息都没有记账,现在也说不清楚借款条上的具体金额。”杜某说,目前他只能说出个大概。
杜某称,给借款人支付利息一般是算三四分的利息,最低的有1分的利息,最高的有5分。“从借钱至今,估计已支付了1000多万的利息。”杜某回忆说,借钱给他的人都是通过熟人介绍熟人,亲戚介绍亲戚的方式认识的,“参与介绍的人也多以请对方洗脚、保健按摩、洗澡等方式作为奖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5年6个月
在庭审上,杜某辩称其借款是事实,债务是十多年来长期形成的,他与债权人也签订了还款协议,借款没有向社会公开宣传,没有逃避债务。“其目前所拥有的房产、古董能够清偿债务,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
同时,其辩护律师认为,杜某的行为符合民间借贷的特征,是通过民间借贷融资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案发后又能积极清退,建议免予刑事处罚。
南充阆中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杜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采用通过他人宣传、介绍,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非法募集资金达2678万元,数额巨大,且造成受害人2478万元的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据悉,此案也是阆中首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赵英颖 记者 刘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