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强脱贫攻坚的“关键力量”(深度关注)

29.03.2016  12:50

 

  “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点明了扶贫攻坚中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和义务。

  “给钱给物,不如给个好支部。”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北阜平看望慰问困难群众时就强调,“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靠支部。”在村级事务管理、带领百姓脱贫致富方面,党支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扶贫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阶段,各地在结合本地实际、探索“精准扶贫”路子时,应牢牢抓住党建扶贫这一制胜法宝,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重要作用,通过强化班子、提供保障、提升群众积极性等方法,破解农村脱贫致富难题。

  配强支部,变“软弱涣散”为“动力车头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选好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不难发现,不少贫困村除自然条件的制约外,领导班子不强、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也是其面临的共性问题。在一些贫困村,有的村“两委”长期弱化,起不到带头人的作用;有的“两委”班子各怀心思,好事争争抢抢,难事推推拖拖,把自身利益置于群众利益之前;有的班子成员自身文化素质不高,想发家致富,却心有余力不足;还有的作风漂浮,不急群众所急、不想群众所想……贫困地区本就受多种因素制约,人心不齐,班子不强,更加难以整合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脱贫致富也就只能挂在嘴边难见成效了。

  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分析:“不少贫困村班子不强、能力不足,不仅不能很好地执行国家政策,反而怀有私心,使政策在落实中大打折扣,往往只富了几个人。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难题,让老百姓真正富起来,就必须抓队伍、强班子,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增强其战斗力和领导力。

  支部有力量,才能把脱贫攻坚的重任扛在肩上。贫困地区要用好带领村民致富的“关键力量”,以强化基层党组织为突破口,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支部班子齐、制度硬、作风好、能战斗。对于软弱涣散党组织,要明确整顿任务,拿出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对不能胜任的村干部要及时调整,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生等优秀群体中,选拔骨干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从而带领村民致富。

  实践中,已有不少贫困地区探索把党建作为脱贫的重要抓手。在河南虞城县韦店集村,针对村干部老龄化、工作带动能力差的实际情况,以招聘形式选拔回村大学生、致富能手组成村务委员会,并分别负责发展经济项目,带领村民致富,既解决了村干部没有接班人的问题,又帮村民培育了致富产业。在云南剑川县丰登村,村班子在严格规章制度的同时,把村内无职党员按照特长进行定岗定责,让其参与到村内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中,做到项目到哪里,党员就跟踪服务到哪里。

  加大投入,让干部脱离“无米之炊”窘境

  贫困地区的发展受限于自然条件的制约,加强基层党建,抓“人力”这一因素是根本,同时也得有“物力”的保障。然而,对很多贫困村的党组织而言,经费的捉襟见肘则是普遍性问题。绝大多数贫困村集体经济力量薄弱,无集体财产、无集体资源、无集体企业、无集体收入的“四无”村和“空壳”村现象突出。此外,由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缺乏充足保障,部分村陷入“集体经济无实力,为民办事无能力,群众缺乏向心力”的尴尬局面,有不少基层党组织面临“议事无场所、办公无地方、教育无阵地”的难题……经费的制约让不少贫困村党组织“徒有做事之心,而无做事之力”。

  党建专家建议,贫困地区更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阵地建设,保证基层党组织工作有力量、办事有经费、活动有阵地。这就需要坚持重心下移、资金下沉,推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解决“无钱办事”的问题;同时,建立基层组织自身补给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并整合各方资源,解决基层组织“活动无场所”等问题。

  近年来,一些地区加大对贫困村基层党组织的财力、人力保障,激发其活力,增强基层干部谋事创业、带领百姓发家致富的热情。如剑川县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安排每个乡镇15万元、行政村3万元。此外,该县每年安排100万元财政预算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而四川绵阳游仙区魏城镇则在干部保障上下功夫,先后派遣镇机关10余名优秀干部到村中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协助建强、壮大村党组织,为村民脱贫致富予以引导和服务。

  完善机制,群众的事让群众来参与

  当前,在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各地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支持和帮扶力度。其中,不少扶贫资金以村办项目的名义投放到村,村集体成了扶贫资金的实际代管者。然而,一些贫困村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财务公开上不透明、不清晰、不规范。有的村组“化繁为简”,总是到村级财务公开的时候才“搭车公开”,即半年或一年才公开一次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有的村委会在门前立起一块公开栏,堆砌的数据里既没有特别的项目说明,也没有相关的佐证材料,写不明白,群众更看不明白……出现这些情况,主要在于一些村干部视扶贫资金为“唐僧肉”,想打擦边球甚至暗箱操作,公开透明也就无从谈起。

  要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离不开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让村民积极参与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贫困户认定、扶贫救助金发放等事项中来,督促村‘两委’正确行使权力,解决农村财务不公开、决策不民主、管理无规章等问题。”汪三贵说。

  党组织的有效带领、发展产业的政策、资金支持,以及技术指导,这些都是脱贫的重要牵引力量,缺一不可。然而,如何才能让中央的扶贫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不走样”,扶贫资金不被“截留”?这就需要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让群众广泛参与进来,集民智、聚民力,并加强群众监督。为此,要加快推进贫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继续落实好“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确保村干部不敢乱作为、不作为。

  现在,不少贫困地区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并通过村党支部、村“两委”、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力求决策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如宁夏吴忠市进一步规范村级决策程序,推动公开党务、村务、财务事项748项,确保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每位群众都能决策、能监督;江苏金湖县高邮湖村则明确村“两委”人员分工,制定了村干部奖惩考核等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如今,昔日的软弱涣散村焕发出新活力,村里先后修建了自来水厂、修通了道路、整治了环境。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既带动了村民致富,也拉近了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