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江70岁才能办寿宴 当地有办六十大寿风俗
近日,四川省通江县发布的一则限制操办酒宴的通知引起广泛争议,该通知规定,当地农村和城镇居民只能操办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三类。7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间隔10年可操办一次寿酒。该通知被晒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不理解,“限制公职人员操办酒宴还能理解,老百姓家里摆酒政府也要插手?”对此,通江县委办公室对外解释称,该地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却有着严重的迎来送往民风,这项规定对公职人员将做强制要求,对老百姓则不会太过不近人情。
这项限制操办酒宴的规定,来源于通江县7月24日公布在其政府网站的一份文件,名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该项规定的目的是:为认真学习推广空山乡创新村规民约的做法,坚决制止“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席”不正之风,进一步遏制“人情消费”,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通知》要求,该县办酒席必须走申报程序,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婚嫁酒需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丧事酒需由子女、配偶提出申请。
对于农村和城镇居民,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寿酒。除去这三类,“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
这项规定中争议最大的部分来源于“寿酒”,规定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即年龄70周岁、年龄80周岁、年龄90周岁、年龄100周岁,以此类推),必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通知》还规定:农村和城镇居民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严厉处罚。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除按《村规民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明察暗访,并要将之纳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这项规定一现身网络便引来大量吐槽,争议的焦点集中于民间宴请政府到底该不该插手。也有通江县居民在网上发声,表示当地一直都有办“六十大寿”的风俗,而现在按照规定需要70周岁才能办,不但违反习俗,而且难以执行
昨天下午,通江县委办公室相关人士对外表示称,《通知》的出台是建立在当地的具体县情上,也是老百姓的希望。该人士称,通江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居民收入并不高,但却要时刻负担高昂的人情往来费。
该人士表示,《通知》出台,除公职人员要严格履行外,对于百姓,处罚不是主要,主要还是对老百姓做一种积极向上的引导。文/本报记者 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