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规:客货车霸占快车道 本月起扣3分罚200
12月1日起,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罚款200元。
四川省高速公路新规开始实施,以后开车别太任性
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的场景屡见不鲜,针对摩托车是否能上高速也一直存在争议。从12月1日起,《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了多项交通行为准则,对驾驶安全操作作出了细化。《条例》明文规定,摩托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交警表示,全省高速公路都已贴上了摩托车禁止上高速的标识,违者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扣3分,罚100元。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客货车辆禁止驶上第一行车道,否则也将受到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摩托车上高速扣3分罚100元
今年6月1日,成都市民陈先生驾车在成雅高速上行驶,看见一辆摩托车在超车道上飞驰,30秒钟就甩下汽车500米。陈先生从来没见过摩托开上高速。据一位交警介绍,在成都及周边有不少玩高档摩托车的人,在高速路上张扬速度并不鲜见。
很多人认为,从《道法》和《道法实施条例》来看,我国并没有对摩托车上高速路全面禁止,只是对驾驶速度等作出了非常严格的限定。所以,只要遵守了相关法律,摩托车在高速路上行驶就应该是合法行为。事实上,四川交管部门出于对交通安全的考虑,对摩托车上高速采取的是必要限制的态度,并依据《道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2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要求摩托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对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相关负责人解释,四川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与其他地方不同,山区丘陵普遍,形成了弯多坡多的复杂路况,摩托车一旦行驶上60公里/小时,稳定性和平衡性就会变差。在交警查处的摩托车中,很多都存在严重超速的情况,对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造成了严重的安全威胁。随着《条例》的明令禁止,今后摩托车一旦驶入高速公路,将逗硬按违反禁令标志扣3分,罚100元。
客货车上快车道扣3分罚200元
许多司机有过这样的感受,在高速公路上,一辆大货车一直霸占着快车道行驶,身后的小车纷纷变道避让;大货车为了超车,突然从第二车道拐向快车道,造成后面的小车紧踩刹车……大客车或货车长期霸占快车道的情况很多,不但影响了快车道其他车辆的正常运行,而且给大客车和货车的自身安全带来了隐患。
高速公路支队相关负责人说,高速公路是“用车速管车”,如快车道的最高车速是120公里/小时,第二、三车道是100公里/小时,《条例》明确规定,同方向为三条及以上车道的,左侧第一条行车道只允许小型客车通行,禁止其他车辆驶入;同方向为二条车道的,载货汽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可以借用左侧的小型客车道,超越后应当及时驶回客货车道。
“这意味着轿车、7座以下的面包车、商务车等小型客车才准在第一车道上行驶,货车、大型客车、皮卡车等其他车辆都不能走,违者将按照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罚款200元,扣3分”。据了解,同向三车道的高速有成雅高速、绕城高速、第二绕城高速、成自泸高速、成南高速、成温邛高速。
小擦挂占应急通道罚款200元
停车拍照、内急小解、抽烟小憩……高速公路上时常见到类似现象,为了自身方便,不少车主将应急车道当作停车场,来去自如。对此,《条例》对能够进入应急车道的情况作出了明确限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无法及时移至服务区或收费站外;驾驶人突发疾病影响驾驶安全;发生危及交通安全的其他突发情况。如在非紧急情况下仍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的,处以200元罚款。
此外,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车辆能够移动至服务区或收费站,车内人员身体没有大碍,不影响驾驶安全等其他情况下,在作简单处理后必须马上撤离现场,否则罚款200元。“为了一个小擦挂,在现场扯皮半天,就属于罚款之列。”
《条例》还规定,从应急车道驶入行车道,应当在应急车道内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不得妨碍行车道内车辆的通行。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天宇(图片由成雅高速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