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制定行政法规控烟 成都各医院考虑加强禁烟
新闻导入
国务院法制办24日公布了卫生计生委起草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拟制定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全面控烟。
昨日,成都市卫生局相关部门表示将对此继续关注,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感染管理部部长郭华表示,医院已考虑进一步加强禁烟措施,比如在楼道、楼层等人群聚集处增设禁烟标志和劝导人员。
商场:
控烟主要靠顾客自觉
昨日,天府早报记者走访了春熙路附近的各大卖场,在2011年“禁烟令”实施后,不少烟民在逛商场时先站在门口抽完烟,再到商场里面逛。
成都王府井百货营销策划部经理接受采访时表示:“之前我们会员中心的贵宾厅里也有吸烟室,后来发现使用频率不是很高,就慢慢地将其另作他用了。”她坦言,在控烟这方面,商场方面并没有对顾客有很严的要求,主要还是靠顾客自己,“我们在商场门口和商场内的显眼位置,设有禁止吸烟的标志,一线员工也会建议顾客不要吸烟,但是我们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而且员工提醒顾客时,有时候还不太好开口,毕竟我们没有处罚权。”
不过该经理也表示:“我们商场里的女性消费者占到了70%左右,我自己也会逛商场,其实在商场内吸烟的人是非常少的。”
成都妇儿医院:
全院范围内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中提到,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将一律禁烟。
昨日,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事业发展部主任马蔚向天府早报记者谈到了医院在控烟方面所做的努力。她表示,除了粘贴标志、海报,电子显示屏做滚动提示,为了保证妇女及儿童的健康,全院范围内都是禁止吸烟的,“医院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同时按照片区,比如楼梯、过道等分配到各个科室部门,将禁烟工作落到每个科室。”马蔚表示,如果看到有患者家属吸烟,科室的禁烟巡视员便会上前劝阻,“之前,我们在室外的花园里设置了一个室外吸烟区,但后经过考虑,把室外的吸烟区也取消了,所以,目前医院内没有吸烟区。”
“前段时间,我们在医院做了一个‘全院职工吸烟情况调查’,调查发现,我们医院的职工戒烟情况比较明显,而对于患者来说,我们只能对他们进行教育,告诉他们吸烟的害处,这在医院的心内科和心外科等相关科室都有。”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感染管理部部长郭华表示,“对吸烟成瘾的人,如果要让其戒烟,相当于要去改变他的生活习惯,所以这也就是禁烟一直难推广的一个原因。”郭华认为,相关行政法规的出台,将会进一步促进禁烟。
■新闻链接: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抽一根最高罚500元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表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同时,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
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游乐园等室外区域,可以设立吸烟点,没有吸烟点的则属于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
送审稿同时提出,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专家表示,这次在国家层面通过立法的形式对禁烟场所、责任主体、法律责任予以明确,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全面加强控烟,维护公众健康。■天府早报记者段祯实习生李河利
■全国数据
○现有吸烟人数超过3亿○约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每年有136.6万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疾病
2003年
我国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2006年1月9日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
2011年3月24日
新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印发,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011年5月1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
2013年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起草工作启动,经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