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完善四项制度 开展精准扶贫帮困

16.07.2015  17:10

       

对贫困老人走访慰问

        中新四川网7月16日电 (刘刚 通讯员杨晓东)“雨季来临,任大爷房子的瓦片需要修整下,马上找师傅来落实。”16日,眉山市彭山区彭溪镇民政办负责人来到贫困老人任华根家走访。

        据悉,为老人维修房屋只是眉山市扶贫四项制度的内容之一。近年来,该市按照“瞄准特困对象、实行兜底保障、开展精准扶贫”的工作思路,完善了四项制度,切实推进困难群众的扶贫工作。

        眉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在扶贫帮困工作上力求精准,首先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15年,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提高到了120元。其次,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今年农村五保年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6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130元,分散供养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每人每月678元。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取消了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将全市19797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途径,有效缓解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对因灾、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500至3000元的“急难”救助,多方面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切实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