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完善四项制度扶贫困难群众

15.07.2015  21:41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杨晓东)“雨季来临,任大爷的房子瓦片到处掀起,下雨怎么办?马上找师傅把房子维修下。”近日,彭溪镇民政办负责人到该镇龙门桥村10组贫困老人任华根的家走访时,看到任华根老人的两间瓦房需要维修,立即安排村民政助理员找人把任华根老人的房子维修好了,并为老人购买了生活日用品。

镇民政办走访贫困老人

  为任华根老人维修房屋属于眉山扶贫四项制度中的临时救助制度。近年来,眉山市按照“瞄准特困对象、实行兜底保障、开展精准扶贫”的工作思路,完善四项制度,切实推进困难群众的扶贫工作。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15年,将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提高到120元。并随着人均消费支出增幅和物价上涨因素,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今年农村五保年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6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130元,分散供养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每人每月678元。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取消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将全市19797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途径,有效缓解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灾、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500至3000元的“急难”救助,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