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实施乡镇饮用水源安全达标建设项目
两年内消灭劣V类水质
将优先开展30个劣V类水质的水源地综合治理
省级配套每个水源地治理资金200万元
记者12月22日从省环保厅获悉,2015年起,我省将开展乡镇饮用水源达标建设,计划2年内消灭劣V类水质。明年将优先开展服务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30个劣V类水质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解决5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全省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5个百分点。
【现状】
未达标水源有508个 服务人口233.4万人
2013年全省开展监测的水源地2844个,其中达到III类及以上水质标准的2336个,水源水质达标率82.14%。达不到III类水质(未达标)的水源地有508个,服务人口233.4万人;其中劣V类水源地还有95个,服务人口80万人。
据省环保厅农村环境保护处介绍,我省各类型水源地中,湖库型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最低,不达标水源地有222个。
我省饮用水源地水质不达标主要有三种原因。一受流域性污染或水资源量的制约无水可用,比如一些地区流域性污染突出,水资源禀赋差,水源的选择受制约。二受农村面源污染影响突出,乡镇水源地多分布于林地或耕地之间,集水范围内多农田、村民点和畜禽养殖,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三是乡镇水源地保护投入不足,监管能力薄弱,监管机制不完善。
【措施】
治理无望水源将关闭另选址建优质水源地
如何消灭劣V类水源?根据相关实施方案,对纳入优先整治计划的30个劣V类水源地,将采取取缔调整水源地、污染整治等措施改善水质。治理无望的劣质水源地将关闭取缔,并科学选址建设优质水源地,新建水源地将同步配套污染治理和生态保育措施。
对这30个劣V类水源地污染的整治,将实施场镇和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因地制宜选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等模式,对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置。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工业企业及其他点源污染,将依法取缔。对保护区及其集水范围内的其它污染源,将实施针对性治理措施。对保护区存在危险品运输的公路和跨线桥等,将设置防护墙(栏)等安全隔离防护措施,修建应急收集池(沟)或设置小型净化池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周边将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
乡镇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项目,将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整合实施,协调推进。项目经费预算,以省级财政投入为引导,鼓励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省级配套每个水源地治理资金200万元,共计6000万元。
劣V类水质
我国的地表水按功能高低分为I、II、III、IV、V等五类,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类别越高,水质越差。劣V类水,指污染程度已超过V类的水。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记者刘宇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