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里的城乡“二次元”
一场直指原有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痼疾的改革正在我省徐徐推进——
◎眉山2014年新农合病人实际报销比例比城镇居民医保病人实际报销比例低8个百分点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标准,消除了“三个不公平”
【致读者】
岁月无声,民生意浓。
走过一年又一年,我们的目光始终不改初衷,我们的行动始终坚定有力、润物无声。
从最初民生事项的零敲碎打,到民生全景的攒指为拳;从枯燥的民生数字,到触及百姓生活细枝末节;从高原藏区,到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紧跟民生工程、民生大事实事的步调,紧跟百姓翘首以盼的殷殷目光,我们在不断地努力。
有人说,民生很“大”,却又甚“小”。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向往中,又在百姓的一日三餐里。我们一直关注的,也许还很少很少。
从今天起,我们捧出《民生观察》这道大餐,意在既从“面”上为你记录民生改善的点点滴滴,又从“点”的方位,为你烹饪民生、民情、民意。
一月一期,四个版,感谢你的阅读、参与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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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报销第7天,眉山市医保局局长陈建明悬了一年多的心,渐渐平静下来:“从第一个星期来看,系统切换和报销运转正常,一切按改革设计的路径正常运转。”
今年1月1日起,眉山市由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整合而成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共270多万参保群众,从此在同一个制度下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标准,从今以后看病报销再也没有城乡之别了。
来自省人社厅的数据表明,包括眉山在内,目前全省已有8个市(州)整合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社部门管理人数达到了4353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50%。
一场消除病房里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改革,正在我省徐徐推进。
□本报记者 刘春华
城乡医保间的“三个不公平”
城乡身份不同,只能在不同制度中参保。缴费和报销标准不一致。部分学生重复参保。
[落差]
吃的药都差不多为什么城里的报得比乡里的多
2015年12月,天气越来越寒冷,眉山市农民周其民(化名)的心情不咋好,骨折住院花去2.9万元,只报销了3000元,病友唐丽珍也是骨折,花了2.7万却报销了1.2万元。“都在眉山市人民医院骨科住院,为啥子她报销的钱是我的四倍?”
和周其民一样感到不开心的,还有眉山农民张美丽(化名)。
2015年12月初,张美丽和谌大国(化名)因为泌尿系统疾病,先后住进眉山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在同一病房接受治疗。二人都在10天后办理了出院手续。但当两人的出院清单摆到一起时,张美丽想不通了。吃的药都差不多,住院期间,她总共花费13460元,医保报销了3056元。而谌大国虽然花费了15991元,医保却报销了7978元。“这种情况很普遍,因为他们参加的是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眉山市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张绍忠介绍,周其民和张美丽都是新农合病人,而唐丽珍和谌大国都是城镇居民医保病人。按照两种制度的报销范围,新农合对病人医用耗材不报销,而城镇居民医保则可以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不同,让参保者在享受待遇时,呈现巨大城乡落差。“在眉山,以2014年为例,新农合病人实际报销比例比城镇居民医保病人实际报销比例低8个百分点。”这是眉山市统筹城乡医保制度调研课题组在调研后得出的结论。
参保者的待遇差别,还体现在不同医保制度报销目录不一致。目前,城镇居民医保可报销药品目录参照城镇职工基本药品目录执行,数量远大于新农合可报销药品目录,如眉山新农合可报销药品1378种,而城镇居民医保可报销药品有2373种。“这就造成了‘三个不公平’。”调任医保局长之前,陈建明分管过新农合中心工作,对两个医保制度差距深有体会:一是城乡身份不同,只能在不同制度中参保,二是缴费和报销标准不一致,第三是部分学生重复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