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扶贫犯罪2年查办2.8万人 小官涉贪明显
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自2013年至今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
>>有何特点?
小官涉贪明显窝案串案严重
发布会上,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表示,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处于易发多发态势,并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可概括为:“小官涉贪”明显、窝案串案严重、贪污侵吞突出、发案环节集中。
陈正云介绍称,该类职务犯罪呈现出职务低、发案率高“一低一高”的显著特征,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
“一些省的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至80%。”陈正云说。
谈到窝案串案问题,陈正云称,一些涉农扶贫的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成员之间等相互勾结、团伙作案“抱团腐败”,共同侵吞国家涉农扶贫的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这一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往往是突破一案,带出一串,端掉一窝。
他举例说,如广西检察机关立案的276件涉农案件中,共同犯罪83件,占30.07%;安徽省芜湖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占这类犯罪立案总人数的84.52%。
>>用何手法?
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对农民生产生活实行一系列财政补贴,被农民群众称为“民心钱”“暖心钱”。但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雁过拔毛”。发布会上通报的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共在涉农和扶贫领域查办贪污犯罪16385人,占该领域职务犯罪涉案总人数的56.7%。
“有的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冒领、骗取、套取各项涉农扶贫补助款;有的利用代领、代发补助金的便利,直接克扣、截留、私分涉农资金;有的虚列户头、重复报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吞补贴资金。他们目的简单,手段隐蔽,甚至连续多年作案。”陈正云说。
对于该类犯罪的发案环节,陈正云表示,主要集中在登记申报审核、项目审批立项、专项款物管理、质量监管认证、补贴发放、检查验收等环节。其中,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资金管理和项目验收三个环节尤为突出。据统计,检察机关查办的发生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环节的职务犯罪有14937人,占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55%。
“尤其是在这些环节,渎职犯罪与贿赂犯罪互相交织,有的公开收受、索取贿赂,玩忽职守、放弃职责或滥用职权、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陈正云介绍,检察机关在涉农扶贫领域共查处渎职犯罪4617人,占涉农扶贫职务犯罪总人数的16%。
记者还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最高检决定,从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最高法发布
限制“老赖”乘G字头列车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两个司法解释。解释中增加了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内容与力度,包括增加对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的限制。也就是说,“老赖”将被限制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及G字头车组的全部座位。
最高法执行局局长刘贵祥介绍,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旅游、度假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但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该解释部分规定需要进行及时修改。
刘贵祥解释称,原“限制高消费规定”侧重于对各种大肆挥霍、奢侈消费行为的限制,但因不同地区收入水平及被执行人情况的不同致使“高消费”的标准难以统一界定。此次修改拓宽了限制消费措施的范围,并对“高消费”的内容全部作相应修改。
此次修改增加了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内容与力度。其中增加对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的限制。
在此次公布的司法解释中,对于单位被执行人也加大了限制力度。刘贵祥介绍,单位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四类责任人员禁止实施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那么该公司的负责人及高管将被限制高消费。
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
(原标题:涉农扶贫职务犯罪多“抱团腐败”)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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