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创业热情 泸州在川南首先试行"先照后证"制度

29.09.2014  17:06

  记者29日从泸州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泸州市作为川南首个试点城市,从10月起,在该市江阳区开展“先照后证”改革试点工作,改革事项适用于在江阳区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

  据了解, 以往,如果申请人开办的企业需要前置审批,只有拿到主管部门的前置许可证后,申请人才能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这大大影响了企业的效率。因为,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没有主体资格,就无法以市场主体的身份租赁场地、采购设备或签订用工合同等。现在通过试点“先照后证”,泸州的市场主体在申请登记上,特别是在申办企业上就会非常便捷。比如交通运输业,按照以前的程序首先需要取得交通运输部门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才能到工商局注册,而现在是工商局先注册了,然后企业再到交通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泸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刘邻表示,“先照后证”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智能的重要抓手,是激发市场活力,催生经济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建立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和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泸州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呈现成倍增长,随着“先照后证”制度的实施,必将激发泸州市新一轮的创业热潮。

  四川台记者戴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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