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洛渡水电站顺利通过第二阶段蓄水验收
(刘操 明媚 报道)5月29日,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第二阶段蓄水验收委员会会议在溪洛渡工程现场召开,会议通过并签署了《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第二阶段蓄水验收鉴定书》,同意溪洛渡水电站于2014年9月开始水库第二阶段蓄水,水位分步抬升至水位580米和正常蓄水位600米。会议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郑声安主持,云南省能源局副局长、验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邹松,四川省能源局副局长、验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梁武湖,中国三峡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验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樊启祥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工程建设、设计单位关于工程建设、第一阶段蓄水期间枢纽运行情况的汇报,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工程第二阶段蓄水质量监督报告,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关于工程第二阶段蓄水安全鉴定主要结论的汇报,以及验收专家组技术预验收意见。验收委员会检查审阅了工程验收文件和有关资料,就工程建设情况、工程第二阶段蓄水验收条件进行了认真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
经会议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第二阶段蓄水验收鉴定书》,主要结论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大坝及主要建筑物、基础与边坡、金属结构设备、安全监测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规范的规定;已完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蓄水至560米以来枢纽建筑物和工程边坡运行正常;工程建设形象面貌基本达到第二阶段蓄水要求,少量未完工程已做出安排;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已提出同意本工程具备第二阶段蓄水条件的明确意见;云南和四川两省移民主管部门已于2013年4月提交了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专项验收报告,受水库水位抬升可能产生的滑坡塌岸问题及未完建专项设施已作出安排;工程2014年防洪度汛及第二阶段蓄水方案可行,应急预案内容完整。
验收委员会同意溪洛渡水电站工程于2014年9月开始水库第二阶段蓄水,水位分步抬升至水位580米和正常蓄水位600米;为减少溪洛渡水电站蓄水对下游三峡水利枢纽蓄水的影响,建议中国三峡集团报商防汛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来水情况适当提前开始蓄水;要求在抬升库水位之前,报告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郑声安在会上强调,要高度重视蓄水运行中的大坝安全,强化对枢纽建筑物尤其是坝基渗漏的监测和观测,加强对监测成果的采集分析;继续做好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周保通工作;切实加强水库库岸稳定的巡查和检查。
验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邹松、梁武湖在会上对溪洛渡水电站顺利通过蓄水600m验收表示祝贺,他们希望参建各方要认真总结第一阶段蓄水过程取得的成果,高度重视验收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落实好电站蓄水600m的各项工作。
验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樊启祥代表中国三峡集团首先感谢国家有关部委、云南和四川两省及其有关部门、广大移民群众和全体工程建设者长期以来对溪洛渡工程建设的大力支持。他指出,溪洛渡工程顺利通过第二阶段蓄水验收,这一重大阶段性目标的实现标志着溪洛渡工程迎来了一个全新的挑战。中国三峡集团将按照国家相关方面的要求,同云南、四川两省各级党委政府一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好验收委员会的意见和要求,主动作为,认真履责,加强与相关方面的协调和沟通,及时掌握工程、水库的运行规律,严格按照水库调度规程,落实并实现工程的各项目标,努力让溪洛渡水电站经受起长期安全运行的考验,使溪洛渡工程成为支撑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工程。
会议期间,验收委员会成员及参会代表现场考察了上游水库、大坝工程、机组安装运行等情况。5月28日下午,樊启祥陪同部分验收委员会成员查勘了溪洛渡库区干海子滑坡体、青杠坪滑坡体、星光三组变形体等部位,仔细了解岩层构造、变形预测、水位波动、应急搬迁、蓄水影响等情况。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四川、云南两省、市(州)、县政府及其有关能源、移民、国土、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生产、电网等相关部门,中国三峡集团,以及溪洛渡工程各主要参建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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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洛渡水电站工程于2013年4月28日通过第一阶段(汛限水位560米)蓄水验收,5月4日开始下闸蓄水,6月23日水库蓄水至水位540米,11月1日自542米水位开始,至12月8日水库蓄水至水位560米,并一直维持该水位至2014年4月初,顺利完成第一阶段蓄水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