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改革考核变化 大幅提升改革落实考核比重
2016年考核指标4大类21个小项:包括机构履职运行情况、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专项改革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改革工作督察督办情况4大类
2017年考核指标3大类9个小项:包括专项改革方案制定、改革落实及成效、改革工作机制运行情况3大类
本报讯(记者 李淼)今年起,我省大幅提升对改革落实的考核比重,重在考核方案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情况。这是记者6月13日从省委改革办获悉的。
省委对市州一年的目标绩效考核总分是150分,其中全面深化改革占10分,每年底省委改革办组成7个绩效考察组,对21个市州逐一实地考核,已开展3年。省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一手抓方案制定、一手抓任务落实,四川顺利完成中央确定的改革头3年“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全省改革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第4年,是省委确定的“改革落实年”。“工作重心更多转向抓改革落实,加大力度推动中央重大改革部署在四川落地见效。”省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要发挥好考核这个改革指挥棒的导向作用”。以前,改革考核更多是偏向于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工作机制、工作保障等方面,今年这些指标逐渐淡化,抓落实的分值和比重则大大增加。
对比2016年、2017年对市州的改革绩效考评细则,记者发现,2016年考核指标包括机构履职运行情况、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专项改革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改革工作督察督办情况4大类21个小项,每大类中都包括改革落实考核,并不集中;2017年考核指标则“瘦身”为3大类9个小项,包括专项改革方案制定、改革落实及成效、改革工作机制运行情况3大类,改革落实及成效被单列为一类,且分值提高为5分,占总分的50%。改革落实及成效类下分4个小项,如对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出台6个月以上的专项改革方案,每年至少进行一轮集中督察评估,1个专项改革方案形成1份督察评估报告,推动落地见效,占2分;建立党政领导直接抓专项改革方案落实制度,市州委深改组组长、副组长各直接抓5个方案落实,深改组其他成员各直接抓3个左右方案落实,占1分。
改革督察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已开始发挥。以前,省委改革办对各市州信息采用要求是每年4篇,今年提高为6篇。“改革到了出经验、出成效并推广的阶段,提高信息报送数量考核,可以倒逼各地下大力气提炼总结。”省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各地信息报送更加踊跃,一大批改革典型得到总结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