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条措施 激发乡村干部脱贫攻坚活力

20.08.2018  09:40

 

  (陈俊秋 特约通讯员 王晓林)笔者8月17日从大竹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日前制定出台了《大竹县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决胜脱贫攻坚活力七条措施》,从激励机制、投入机制和保障机制三大层面,激活内生力,汇聚磅礴力量,决战决胜2018年贫困县摘帽。
    一项人才机制增强基层攻坚新“引擎
    该县实施增配村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机制,2018年至2020年期间,对全县70个省定贫困村、63个非贫困村(户籍人口3000人以上的)增配1名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充实脱贫攻坚力量,负责抓党建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其报酬月补助标准为1140元/人。增设的村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人选可在本乡镇 (街道)范围内统筹,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后备人选重点培养,在村“两委”换届和补缺时优先纳入考虑人选。目前,从村级后备干部、青年人才、助村“能人”、致富带头人等优秀群体中,全县择优选用133名任职专职副书记。
    两大激励机制破解干事创业新“瓶颈
    该县实行村干部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办法,将村“两委”干部的绩效报酬与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挂钩”。明确2018年至2020年期间,县财政每年足额预算建档立卡贫困村2.5万元/年·个、其他非贫困村1.5万元/年·个的脱贫攻坚绩效考核报酬,用于在任村干部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年终一次性发放。同时,实施村干部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保障机制。2018年至2020年期间,以村为单位,在村自有资金中列支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其中,贫困村不超过2万元/年,非贫困村不超过1.5万元/年,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大保障机制坚持人文关怀解“内忧
    实施村干部人身意外保险全覆盖机制,由县财政预算划拨,县委组织部牵头,每年按100元/人的标准,为全县在任村干部购买一份不低于1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实施村干部定期健康体检机制,县财政按500元/年·人的标准足额预算在任村干部健康体检费用,由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村干部健康档案,第一时间对生病住院的村干部进行关心关怀、走访慰问、帮扶救助。
    建立村干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机制。从2018年1月1日起,在任且60周岁以下(不含60周岁)的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财政按个人参保缴费票据金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元/年·人。同时,针对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现在任村干部和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县财政按个人参保缴费发票金额的50%,分类按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建立村干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额补助机制。从2018年1月1日起,在任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财政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