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爱心动物园雪貂 索要千元感谢费引争议

05.05.2016  00:06

  5月3日,雪貂重回工作人员手里。

  在成都三圣乡幸福梅林,坐落着一个国学爱心动物园,这里是国学学者、“长衫先生”李里创办的公益国学院传薪书院的教学体验基地。

  动物园里有100多种小动物,总共约300只。有的是市民在野外徒步发现的受伤动物,有的是市民无力照顾而送来的宠物,还有的是从野味餐馆救下来的野生动物等。鸵鸟、大雁、羊驼、松鼠、水貂……它们生活在这里,相安无事。

  4月30日的早晨7点过,动物园工作人员肖玥颖照例起来为雪貂喂食,这只雪貂是一位学国学的学生去年送给爱心动物园的礼物,取名叫“空空”。然而,当肖玥颖打开笼子后惊呆了,笼子里空无一物。

  雪貂走失

  陌生电话提供线索

  “空空”十分温顺,但是生性好动。据动物园的谢景武说,这只雪貂以前还跑出去过,在园内到处“串门”,“有一回跑到我宿舍里,在床下玩鞋子,后来被提溜着放回笼子。

  大家都以为“空空”又在调皮了,在园子里四处寻找它,却一无所获。照顾了“空空”半年多的肖玥颖十分着急,她猜测估计是大门没有关好,“空空”趁机溜了出去。

  据李里介绍,虽然名叫“雪貂”,但是“空空”其实是鼬。价格并不贵,一般作为宠物饲养。在青石桥动物市场就有卖,市场价格在1000-2000元。

  工作人员焦急地等待着,希望有人能够捡到“空空”并将其返还。

  5月3日,一通电话让他们看到了希望。对方称捡到了一只像“”的动物,毛色白色、棕色,长约半米。还发来了一段小视频。大家发现这就是失踪几日的“空空”!

  谢景武立即联系对方,对方却提出了要求:“给1000元,不给钱貂不能带走”。这通电话,正是刘先生和家人打的。

  路边捡貂

  误以为身价上万

  刘先生今年64岁,四川巴中人,半年前和老伴来到三圣乡某小区女儿家。4月30日早上6点,刘先生和老伴在小区附近散步晨练。7点,走到娇子卷烟厂附近时,老伴拉住他大喊:“那儿有个‘毛二娃’!

  “毛二娃”是巴中人对松鼠的称呼。刘先生定睛一看,路边果然有个尾巴长长的小动物,脸长得像老鼠一般,不过体型比“毛二娃”要稍大些。刘先生走过去,一把牵住它的尾巴提了起来。小动物挺温顺,也不咬人抓人,安安静静的。

  刘先生捡了路边一个蛇皮口袋,将它装进袋子里。路过菜市场时,他又捡了两个纸箱,把小动物装了进去。路人都围上来“看稀奇”,有个眼尖的人惊呼:“这是貂!贵得很,至少上万哩!”大家都啧啧称奇。

  刘先生把“”搬回家,把“”放在手臂上,两个小孙子过来摸,小动物跟孩子们玩得起劲。

  一家人把这动物养在厕所里。刘先生买来了火腿肠、玉米、虾、花生,甚至还有芒果……坚持一天喂3次。

  早晨去公园遛弯时,他也把“”带上,旁人都很羡慕。

  5月4日,刘先生和老伴就要一起回巴中了。想到女儿女婿要上班,孩子们又要上学,老两口走了,“”没人照顾。他于是让女儿联系一家“收动物的”,让“”有个归宿。

  女儿打听到国学爱心动物园,让父亲和对方联系。

  要价1000元

  最终支付600元

  管理动物园的王琴和谢景武认为,雪貂本来就属于动物园,如今走丢了被市民返还,可以支付一定的“感谢费”,但“最多也就几百元”。刘先生“张口就要1000元”,这令他们难以接受。

  刘先生却有另一番说法。“首先,人们都说这是貂,很珍贵,价格要上万,我捡到了主动返还,要1/10并无不妥;其次,我养了三天,买食物、打扫清洁,这也是要成本的;最后,他们说这是动物园的,有啥证据?”刘先生认为,他要价1000元并没有不合适。

  双方就价格问题谈不拢。着急的谢景武索性报了警,认为对方是“敲诈”。

  双方在辖区派出所的调解下,王琴等人向刘先生和老伴共支付600元,把雪貂带回了动物园。

  雪貂回家

  双方却留下心结

  虽然雪貂归还了,但是当事双方都还有个心结。国学爱心动物园负责人李里说,他们常年救助小动物,市民也经常往这里送需要救养的动物,“从来没有遇到主动索取‘辛苦费’的,这是第一次。”李里表示理解这种行为。“但是,我更希望大家用爱心来对待小动物,不要把它变成一种交易。”李里提醒,若是市民遇到需要救助的小动物,可以联系告知他们,并送往国学爱心动物园。

  而刘先生也有些“想不通”,“他们说我是‘敲诈’,这点我不服,我只是索要自己应得的。

  |律师说法|

  捡到宠物 应归还失主

  成都明炬律师事务所罗巧律师告诉记者,宠物一般被视为所有者的财物。根据物权法,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拾得遗失物的,应该返还权利人。而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者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但是拾得者侵占遗失物时,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也就是说,遗失物应当返还,返还时应当支付必要保管费,当拒不返还的,不得主张保管费用。”罗律师说,如果对方拒不返还,权利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华西都市报记者 张元玲 摄影刘陈平

  报料人:刘永平线索奖: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