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运用制度盘活8.3万亿元保险资金
曾被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称为2013年可能是发展最为困难一年的保险业,用一串漂亮的数字打消了这位掌门人的忧虑。数字背后是贯穿去年全年的市场化改革措施,这其中,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功不可没。
2013年,保险业实现投资收益3658.3亿元,收益率5.04%,比2012年提高1.65个百分点,创近4年最好水平;利润总额达991.4亿元,同比增长112.5%。这与2013年保险资金运用改革拓宽了投资渠道、优化了资产结构息息相关。
2014年,项俊波踌躇满志。保监会将着力构建“一个基础、五个工具”的资金运用监管新框架,即在加强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强化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分类监管、资产负债匹配、资产认可等监管工具。同时,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研究推行保险投资资产五级分类制度。
记者了解到,此前在业内广泛征求意见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意见征集,近期或将正式发布。
此次关于比例监管统一文件的出台,是保监会在梳理了现有比例监管政策,并整合和资产分类的基础上,形成了多层次的比例监管框架。在新的统一比例监管思路下,将保险资产划分成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个大类资产,并针对各大类资产设定了相应的比例上限。
根据意见征求反馈结果,最终的文件版本中将“其他金融资产”的投资比例,由原先的“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上调至25%。
事实上,《征求意见稿》的资产比例限制已和之前包括《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中有所不同。根据《征求意见稿》,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和境外投资余额分别不得超过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30%、20%和15%。
在险资投资渠道拓宽,投资比例扩大的情况下,8.3万亿保险资金施展身手迎来更加广阔的空间。
华农财险资金运用部投资经理漆志伟表示,用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控制,取代之前繁杂冗余的各种细项的投资比例限制,体现了抓大放小、监管方式逐渐市场化的趋势,此举将赋予保险公司在投资方面更高的自主性与灵活性。
可以看出,在资本市场上三分天下有其一的保险业,正渴望更大的市场空间,而保险资金的自由流动无疑会延伸保险业的触角。
保险资金有其自身的属性,在对接实体经济方面有天然优势。监管部门对权益类和不动产两大类投资比例上限均提高到30%,而此前保监会出台相关规定,将权益类投资最高上限设为25%。
投资自由空间的扩大主要集中于权益类与不动产领域,为险企发挥投资专长提供了政策基础,从而拉升险资投资收益。
不动产类资产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及不动产投资相关金融产品以及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境外品种。不动产类资产投资比例的上调,表明了监管机构引导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决心。
此前中国人寿董事长杨明生曾表示,监管部门不断放宽投资领域,给保险公司带来了更多投资机会。不动产领域、股权投资领域、基础设施债权领域这三大领域是下一步创新和拓展的重点。中国人寿创新了一个债权和股权有机结合的苏州城市投资发展基金模式,既有稳定回报,同时又能保证整个保险资金投入的安全需要。
保险资金自由流动的同时,潜在的风险也在加大,主要表现在投资能力及风险管理能力不足,资产负债匹配压力不断增加,道德风险与利益输送风险正在累积,地方融资平台等风险隐患不容忽视等方面。对监管层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了解,未来保监会将加强资金运用监管,转变监管方式,落实好“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总体要求,从资产负债匹配、信息披露、内部控制、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方面强化资金运用“事中监管”。
值得关注的是,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负面清单”化已经在探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