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引领扶贫攻坚——四川财政制定扶贫开发攻坚“路线图”
今年,四川省财政厅由厅主要领导带队,采取深入到贫困村组与基层干部和群众座谈、走访农户等方式,了解困难群众现实需求和长远生计,经过反复研究论证,研究制定了“1+4+4”财政扶贫开发攻坚政策体系。
所谓“1+4+4”,指的是一个方案、四项机制、四个办法,从而构成了完整的四川省财政扶贫政策体系,这一体系充分体现了四川省财政以机制创新来引领财政扶贫的鲜明特色。
一个方案:资金平衡的总纲
近年来,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综合扶贫开发,统筹安排资金,集中投入使用,整体有序推进,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从2011年至2014年,省财政共筹集下达综合扶贫资金超过3600亿元,年均递增20%以上。
在扶贫路径上,四川财政突出片区扶贫,以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为扶贫攻坚主战场,抓好基础扶贫、产业扶贫、新村扶贫、能力扶贫和生态扶贫“五大扶贫工程”,整体提升贫困地区面貌。四川财政创新财政扶贫政策机制,开展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实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建立贫困村资金互助社,调动了基层和群众自我发展脱贫的积极性。
为了在未来5年的扶贫攻坚中真正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经过缜密的调研,四川财政制定了《2016年—2020年扶贫资金平衡总方案》。
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财政筹资压力。据前期初步测算,按照四川省委明确的任务,财政未来5年要筹集资金超过1400亿元。随着全省扶贫开发攻坚方案的细化,预计筹资任务还将有所增加。
“我们必须通过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增加总量,为扶贫开发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四川省财政厅厅长王一宏介绍了财政资金筹措的总体思路。
王一宏表示,首要任务是测算资金需求,搞好统筹平衡。要按照扶贫开发攻坚目标任务,依据政策对象、标准、级次、年度等要素,分行业、分地区、分年度编制资金平衡方案。同时,加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足额纳入滚动预算予以保障,不留缺口。
四川财政将千方百计增加省级扶贫专项资金规模,确保2020年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最大限度地帮助市县。
四项机制:以机制创新引领扶贫攻坚
据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四项机制是:贫困地区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到户帮扶机制,贫困地区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
一是构建贫困地区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县级政府是落实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收入和上级补助资金,确保基本保障支出足额落实;凡纳入基本保障范围的各项支出必须尽其财力予以优先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到位;进一步加强县乡财政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规范专户管理,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省财政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按保障序列安排支出,基本保障仍有标准缺口部分,省财政给予财力补助。
“省财政厅加大对我们的奖补力度,大大减轻了县级财政压力。”来自贫困地区松潘县的财政局局长张蓉对上述举措如是说。
二是构建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到户帮扶机制。“必须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思路,集中有限财力精准投放,使扶贫资金直接惠及扶贫对象。”王一宏对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具体来说,对贫困县,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的原则,省级财政将更多采取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方式将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到县,并确保到贫困户专项扶贫资金额度不得低于年度到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的70%。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设立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专项用于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启动扶持周转。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年收入与贫困线之间的差额部分据实补助。
三是构建贫困地区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四川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下放项目资金管理审批权限,抓好总量和大类平衡,尽可能将资金和项目管理权赋予市县,允许县级在同类项目中,整合统筹使用相关渠道下达的补助资金。同时,四川财政将完善涉农资金整合奖补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涉农资金整合成效显著的县以奖代补力度。明确整合投向,强化涉农项目资金与扶贫攻坚任务的有效对接,把涉农项目和资金整合统筹起来,合理安排、打捆使用。
四是构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四川财政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建立财政扶贫资金考评体系,提高效益;强化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计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贫困地区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因素;对尚未完成扶贫开发任务,擅自开支不必要支出的市县,调减其相应的转移支付资金。
四个办法:调动多方积极性
据了解,四川财政的四个办法是:促进贫困地区跨区域合作财税利益共享实施办法,均衡性转移支付单列贫困地区补助办法,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管理办法,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办法。
一是出台了促进贫困地区跨区域合作财税利益共享实施办法。四川财政建立激励机制,对推进跨区域合作成效明显的市县给予财力激励补助,促进省内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以及贫困地区之间实施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合作共建、园区合作共建、发展飞地经济、引导企业迁建、助推招商引资等跨区域经济合作,促进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共同发展。对带动贫困地区成效显著、贡献大的发达地区适当予以倾斜。
在计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时,省财政对各地获得的跨区域合作财力激励补助资金,不纳入标准财政收入计算范围;在分配相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专项转移支付时,对省内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间、贫困地区之间跨区域合作推进力度大、工作协调好、效果明显的市县给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宜宾市财政局局长张家园对此项办法表示了浓厚兴趣:“这个办法解决了很多实际操作中地区间利益共享的疑虑和困难。”
二是出台均衡性转移支付单列贫困地区补助办法。省财政进一步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类测算、分层保障”办法,从2016年起,省财政对贫困县基本支出、民生支出、公共服务支出补助进行单列单算。具体办法是:对贫困县统筹上级补助和自身财力,不能满足基本支出和必保民生支出的缺口给予全额补助;对按总人口计算的人均财政支出水平低于年度目标水平的贫困县,省财政根据其人均支出水平提高至年度目标水平,并考虑支出成本差异系数计算确定需求缺口给予补助,缩小与其他县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提高贫困县公共服务能力;对完成年度扶贫解困目标任务的贫困县,给予一定财力补助,为贫困县开展扶贫攻坚提供财力支持,增强扶贫攻坚能力,对未完成扶贫解困目标任务的贫困县不予补助。
三是出台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管理办法。“财政收入增收渠道有限,支出项目越来越多,今后必须更多地引入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希望省财政厅能更积极地研究出台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成都市财政局局长高翔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为此,省财政厅着力运用财政奖补、贴息、分险、政策性担保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加大对扶贫领域的投入。
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财政预计从明年开始执行精准扶贫贷款奖补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四川省扶贫攻坚行动;对金融机构向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贷款,按实际新发放贷款总额的1%给予经办金融机构补助,促进金融机构增加扶贫定向贷款;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先行审核拨付,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实际拨付资金的80%予以奖补。
四是出台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办法。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是四川省财政扶贫工作的一项创新,四川省委全会将这一模式作为构建资产扶贫机制的重要内容。其核心内容为: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量化到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部分形成的资产,经试点组织成员同意后,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四川财政将加大奖补力度,除给予资产收益扶贫专项资金补助外,在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支农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
为了确保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四川财政在全国率先提出“贫困户优先股”和“贫困户股份”概念,以增加贫困户在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中所占股份。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假设某村100户人,其中10户为贫困户,财政资金形成资产,平均股权量化后每户占股1%。根据新的试点方案,协商后,若将10%的股份划为贫困户优先股,分给10户贫困户,每户可占1%,剩余90%股份再量化给全体社员,每户可占0.9%,因此,贫困户每户股份为1.9%。“贫困户优先股”突出“优先”,“贫困户股份”突出“特惠”,着力为贫困户增加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