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区出台16条政策发展商务服务业
11月20日,本台记者向显焱获悉,成都高新区于近期出台《推进“三次创业”加快商务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大力支持总部经济、电子商务、专业服务等商务服务业加快发展。政策明确,对新引进实缴注册资本在10亿元及以上或亚太区及以上企业总部,给予1000万元补贴;主营业务属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的,补贴标准还可上浮30%-50%。
“我们将持续挖潜,力争到2020年,把商务服务业打造为总规模达到500亿元的产业集群,把成都高新区建设成西部商务中心核心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邱旭东表示,将以总部经济为龙头,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努力把成都高新区建设为立足成都、服务西部的现代商务服务中心。
据悉,近年来,成都高新区总部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快速聚集,今年前三季度,商务服务业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18.7%。总部经济方面,截至今年9月,成都高新区企业总部和总部企业已达130家,走在成都市前列。电子商务方面,已入驻阿里巴巴等企业307家,今年前三季度实现成交额2600亿元。专业服务机构方面,已入驻分众传媒、成达工程等100余家企业,保持快速聚集态势。
中国成达
东方电气
发展总部经济 最高补贴超过1000万
政策提出,鼓励企业总部和总部企业落户,对新引进企业总部,实缴注册资本在10亿元及以上或亚太区及以上企业总部,补贴1000万元。对实缴注册资本在5-10亿、1-5亿、5000万-1亿或大中华区总部、中西部总部、四川省总部,分别给予600万、300万、100万元补贴。对新引进的和现有总部企业,分别给予100万、30万元开办费补贴。
支持企业总部和总部企业壮大规模,按年度营业收入总额情况,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按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政策明确,支持企业总部转型升级。对企业从四川省升级为中西部、从中西部升级为大中华区、从大中华区升级为亚太区企业总部的,给予万元运营补贴。对年技术性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研发型企业总部,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对年销售结算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销售型企业总部,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年资金结算额达到100亿元以上的结算型企业总部,最高给予200万元补贴。
支持总部企业跨境发展。对采取境外直接投资或并购方式在3个以上国家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并认定为跨国公司的总部企业,给予200万元补贴;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总部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为了促进成都高新区“三次创业”确定的“4+1”主导产业集群发展,该政策明确,以上关于总部经济的各项具体政策在落实中,只要主营业务属于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范围的,视具体情况,补贴标准可上浮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