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今年集中清理地方性法规

21.05.2014  08:28

  成都商报讯(记者余文龙)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成都将对现行法规中存在的与上位法不相适应,与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精神不相协调的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清理工作计划在10月底以前完成。

  去年年底以前,成都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法规共计69件,本次地方性法规清理范围包括其中65件,《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等已完成重新制定工作或修订草案已提请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4件法规不再纳入清理范围。

  为确保清理效果,本次清理实行“多头并举、独立进行”的原则,即每件法规均由相关市级部门、成都市人大专委会、专家、成都市人大法工委4方同时、分头、独立实施清理。将逐条梳理现行法规中,是否存在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四川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或者明显不相适应的规范内容;是否存在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精神不相吻合的规范内容;是否存在明显不适应当前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内容,并根据具体情况,各自出具清理结果报告,提出继续施行、修正、修订或者废止的意见。对条件成熟的,在年内启动立法程序予以“打包修正”、集中废止,或者纳入2015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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