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市州来蓉异地办证模式将终止 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即将逐步推开
自2014年5月以来,为解决省内离蓉较远的十市州籍群众在蓉异地办证难问题,省公安厅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分为省、市两级模式的有限条件下,采取“给公安局搬家”的方式,在制证中心设立了临时异地办证点(成都市武侯区双丰西路16号),轮流安排攀枝花、泸州、广元、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阿坝、甘孜、凉山等10个市、州公安机关到临时办证点,为其辖区内的在蓉群众提供异地办证服务。截止目前,制证中心临时异地办证点共为十市州群众办理了15240张居民身份证,为群众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开支。
根据统一安排部署,省级人口信息管理新系统将于10初全面上线,从8月至10月初,各市、州分时段完成新旧系统的切换,切换期间,不能受理户口管理和居民身份证业务。为充分利用新系统所提供的省内异地办证功能,结合省级人口信息系统升级上线时间安排,省厅将终止临时异地办证点工作模式,并对全省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进行统一部署安排。
一、从9月1日起,终止制证中心临时异地办证点工作模式
从新旧系统切换的时间安排来看,原定9月来蓉办证的6市州,其办证时间正好与新、旧系统切换时间重合,市州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即使到临时异地办证点,也无法开展异地办证工作,而待新系统上线后,省公安厅将统一部署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
基于以上考虑,决定自2016年9月1日起,终止制证中心临时异地办证点工作模式,攀枝花、泸州、广元、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阿坝、甘孜、凉山十市州不再到制证中心异地办证点开展异地办证。
二、逐步推开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
按照省人口信息新系统在各市州上线时段安排,省内居民身份异地办证工作将按系统测试、试点、全面开展三个阶段进行。
(一)系统测试阶段: 在省人口信息新系统上线阶段,通过系统测试软硬件操作环境,用测试数据完成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证件制作到证件发放全流程测试,确保新系统安全准确。
(二)试点阶段: 初步选择新系统先上线的攀枝花、德阳、广元、巴中、阿坝、甘孜等6市、州作为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试点单位,先期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试点工作,试点市州之间可以互相受理对方户籍群众居民身份证。
(三)全面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
通过系统测试及试点运行之后,在系统及各流程较完善的基础上, 初步确定从11月起,全面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工作,凡符合条件的川籍群众,均可在居住地的异地办证点办理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办证工作进展情况
经过不断与外省市区沟通协商,我省现已与天津、重庆、山东、江苏、浙江、安徽、海南、湖北、湖南、河北、河南、江西、陕西、甘肃、云南、贵州、辽宁、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等21个省、市、自治区结对开展跨省异地办证工作, 在这些地方的川籍居民不必回原籍也可以办理身份证。除去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另外的19个省市籍群众,只要符合异地办证条件,也可以在川申请异地办证。
截止8月22日,我省已为 5229名外省籍群众受理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为7086名在省外申请异地办证的川籍群众审核签发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