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在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23.08.2016  01:35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宏顺) 8月22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11月我省省级人口信息管理新系统将完成升级调试,届时凡事符合条件的我省居民,均可在省内非户口所在地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由于系统调试,9月起攀枝花、泸州等十市州来蓉异地办证模式将终止。

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10月份上线

据介绍,省级人口信息管理新系统将于10月初全面上线,从8月至10月,各市、州分时段完成新旧系统的切换,切换期间,不能受理户口管理和居民身份证业务。

2014年5月以来,为解决省内离蓉较远的十市州籍群众在蓉异地办证难问题,省公安厅采取“给公安局搬家”的方式,在成都设立临时异地办证点,轮流安排攀枝花、泸州、广元、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阿坝、甘孜、凉山等10个市、州公安机关到临时办证点坐班,为其辖区在蓉群众提供异地办证服务。截止目前,制证中心临时异地办证点共为十市州群众办理了15240张居民身份证。

9月1日起 成都终止临时异地办证点

从新旧系统切换的时间安排来看,原定9月来蓉办证的6市州,其办证时间正好与新、旧系统切换时间重合,市州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即使到临时异地办证点,也无法开展异地办证工作,而待新系统上线后,省公安厅将统一部署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

基于以上考虑,决定自2016年9月1日起,终止制证中心临时异地办证点工作模式,攀枝花、泸州、广元、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阿坝、甘孜、凉山十市州不再到制证中心异地办证点开展异地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