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一日后清查 巴中市两万电动车车主 快去登记
本网讯(记者 刘先贵)还要1个多月,交警将“理麻”无证电瓶车,把其当做黑车处理。3月26日,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李万义介绍,全市有电动车5万余辆,巴城仅有5000余辆电动车登记办证。预计从今年5月1日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再办理注册登记、核发号牌。
全市电瓶车有多少?
5万余辆电瓶车,巴城就有2万余辆
李万义介绍,因电动车快捷、轻便、环保,且不用办理证照,该车深受市民欢迎。据统计,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有5万余辆电动车,其中巴城就有3万余辆,约占整个机动车的1/3。
“电动车车速过快,驾驶员未经专业培训,违规行车现象严重。”巴州区交警大队长郭宁称,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呈多发趋势。
上牌登记3个月:
仅有5000余辆电动车上路,2万余辆电动车“没醒动”
按规定,驾驶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悬挂非机动车号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因此,驾驶电动车只能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定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向左1.5m的范围内行驶。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转弯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在驾驶过程中,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减速避让;并且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由于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所以按照有关规定,电动车必须经县级公安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去年12月,巴城电动车登记工作正式开展,交警部门将登记点设在巴城西城派出所。截止3月26日,巴城仅有5000余辆电动车登记上牌,至今有2万余辆电动车没有登记。
5月1日后:
没登记上牌的电动车,将被没收并给予经济处罚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从2014年5月1日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再办理注册登记、核发号牌。
5月1日后,交警部门将加大路检力度,严肃查处电动车无牌无证上道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醉酒后行车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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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车辆合法来源证明(购车收票或当地派出所、街道办出证明);
(3)车辆合格证(丢失的证明);
(4)还有保险凭证 ;
(5)交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