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减少为四级 一级风险最高

08.05.2014  11:55

  本报讯(记者 余书婷)昨日,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我市发布《成都市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应急响应制度》。根据该制度,我市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级别由以往的五级减少为四级,而且一级为地灾发生风险最高,易发区内群众必须全部转移避让。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关于调整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的函》规定,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级别分为一、二、三、四这四个等级,且一级为发生风险最高等级,即警报级。接到一级警报时,灾害易发区内群众必须按照预案全部实施提前转移避让,乡(镇)政府和基层组织也必须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加强巡查。

  根据该制度,在市国土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发布三级及以上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时,对应级别应急响应同时启动。区(市)县、乡(镇)政府按照相应预警响应级别启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落实相应防灾措施,实施山洪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实施巡查、监测、转移群众、劝导游客等防灾措施,按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山洪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

   山洪地质灾害 四个预警级别

  一级:警报级

  山洪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

  Ⅰ级响应:发布一级风险预警时,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县、乡(镇)政府和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按照预案全部实施提前转移避让,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加强巡查。

  二级:预警级

  山洪地质灾害发生风险高

  Ⅱ级响应:发布二级风险预警时,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县、乡(镇)政府和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受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群众按照防灾预案全部实施提前转移避让,同时撤出危险区域内游客等外来人员。

  三级:预报级

  山洪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

  Ⅲ级响应:发布三级风险预警时,监测人员加强对所有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监测,发现险情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让,县、乡(镇)政府和基层组织负责采取措施限制游客等外来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对危险区域加强巡查。

  四级:注意级

  山洪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低

      原标题: 山洪地质灾害分四级 一级风险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