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贫困村“摘帽”新标准出炉

22.01.2016  11:33

 

近日,记者从市扶贫移民局获悉,我市贫困人口脱贫标准将以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按2010年2300元不变价计算)、有安全住房、家庭无因贫困辍学学生作为主要衡量指标。贫困村脱贫标准将以贫困发生率、集体经济收入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即贫困村当年贫困发生率低于4%、有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村脱贫当年还应达到有通村硬化路、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宽带网。

 

据了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通过对建档立卡和比对工作时发现,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不够严实、识别不够精准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定人定责、分片包干的形式,进行督查甄别,对新进贫困户按照国家确定的识别标准,运用民主评议、逐级审核、“两公示一公告”的方式进行识别,对不符合条件的全部清退,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

 

下一步我市在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脱贫的发展过程中,将按照“三年全面攻坚、两年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精准扶持、精准脱贫,到2019年实现全市37.33万人稳定脱贫,471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对全市贫困人口、贫困村发展情况和脱贫进程通过规范的标准、程序实行有序退出、动态管理。(宜宾日报 记者罗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