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改革“试点+脱贫”找对结合点
宜宾县是丘陵农业大县,总人口103万,有贫困村66个,条件严重滞后,贫困人口58775人,脱贫攻坚任务重。该县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中,转变工作思路,推进“试点+脱贫”,拓展改革的广度和深度,释放改革红利,惠及贫困人群,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取得良好成效,2015年全县脱贫10738人。
一、整合投入试点+脱贫,扩大输血库容
变“锦上添花”为“雪中送炭”,开展财政整合投入试点,重点投入支持脱贫攻坚,扩大输血库容。一是整合创建脱贫攻坚 “资金池”。争取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10亿元以上,县级财政安排扶贫资金1亿元,易地扶贫搬迁投资开发公司融资2亿元,筹集社会扶贫资金5000万元以上。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全县贫困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信贷筹集资金10亿元以上,其中: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亿元以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资金8亿元以上。二是整合创建脱贫攻坚“项目库”。以对上争取资金、对下承接项目作为抓手,根据贫困村“退出”标准,制定区域发展项目规划,现已编制项目500个、投资金额近30亿元。同时,抢抓全省“项目年”建设机遇,重点从贫困村需求项目里遴选上报。三是整合创建脱贫攻坚“政策包”。进一步建立健全“五个一批”“六大兜底”“十个专项”的政策包,要求县级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按不低于50%标准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不低于30%标准精准投放到贫困村。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贫困户产业增收的激励政策,确保实现66个贫困村主导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建立分类政策包,将贫困户分为有劳动能力有发展项目、有劳动能力没有发展项目、无劳动能力生活能自理、无劳动能力且生活不能自理和其他方面5大类,分类制订符合其实际需求、行之有效的政策包。四是整合创建脱贫“平台伞”。陆续组建兴农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开展贫困户易地扶贫融资贷款、贫困户贷款担保、集体资产抵押担保、贫困地区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等业务,着力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资金难题。
二、股权量化试点+脱贫,强化外扶内引
积极探索创新财政扶贫方式,构建财政资金收益扶贫新模式。以坚丰核桃专业合作社作为主体,在白花镇蔡家村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收益扶贫试点。一是量化股权。将财政试点专项资金200万元设立优先股,每股5000元,共400股,覆盖79户贫困户。根据贫困户致贫的原因和家庭人口数量,合理分配股权。即按照贫困户家庭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力、非劳动力或在校学生人数每人1股、缺资金每户2股、缺技术每户1股进行综合量化,最高每户量化份额不超过6股(即3万元)。二是固化利益。贫困户根据量化的股权份额,享受年5%的保底分红和二次分红的权利。对试点贫困户每年每股按照保底分红250元,每户最低股权量化为4股,家庭可保底分红1000元以上。合作社当年可分配盈余中,65%按照交易量分配给成员,其余35%按照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份额进行分配。三是分化风险。为降低贫困户生产经营风险,政府与专合社签订风险担保协议,白花镇人民政府按照试点项目总资金的15%注入担保基金30万元,共同承担因贫困户管理不善或不可抗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四是强化带动。专合社在大力发展立体生态农业中,根据贫困户特点,分类采取提供资金技术、土地入股代管、统购统销、就地务工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如今年种植的山药每亩预期收益5587元,务工收入和土地收入每亩1200元,一个3名家庭成员的贫困户,种植2亩山药可收入13574元,人均收入4525元,即可实现脱贫致富。
三、资金互助试点+脱贫,破解融资难题
以蜀莲莲藕专合社作为发起社,成立全市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蜀联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搭建农民资金互助平台,同时探索“农村资金互助试点+脱贫”模式,优先解决贫困户社员融资难问题。一是分股。把财政投入50万元资金量化的股权收益,全额定向帮扶贫困户发展产业。二是引路。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免费提供肥料、种子等物资,签订保护价回收,确保贫困户收益。三是结对。39名社员代表作为帮扶责任人,每人定向帮扶1户贫困社员,定期检查帮扶物资、帮扶措施、资金投入、启动期限、增收目标等是否落实到位,精准帮扶贫困社员。
四、产权抵押融资试点+脱贫,增强造血功能
探索推进以林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增强脱贫攻坚造血功能。一是明晰产权“定心”。在农村集体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七权同确的基础上,探索“三权”分置,对经济林木(果)权、林地经营权和土地流转经营权进行确权颁证,明晰产权,让贫困户吃“定心丸”。二是抵押贷款“定额”。建立500万元抵押补偿基金,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建农村产权交易所,健全评估体系,对确权后的经济林木(果)权、林地经营权、土地流转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进行价值评估,按一定比例核定额度贷款,实现了贫困户直接抵押贷款和新型经营主体抵押贷款间接带动。目前已实现新机制下林权抵押贷款1.65亿元,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504万元,农村房屋产权抵押贷款29万元。三是政策扶持“定向”。对直接或间接带动帮扶贫困户、贫困村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优先解决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出台专项扶持奖补政策,给予重点支持;对新型经营主体支持脱贫攻坚的在项目申报建设中优先考虑重点支持。
五、发展新业态试点+脱贫,创新带动新模式
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多镇试点,多点开花,创新促农增收模式。一是创建“四方合作”特色产业扶贫新模式。在合什镇试点,“镇政府+帮扶单位+贫困村+企业”签订“四方合作”协议,即在贫困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以土地入股,集中成片发展牡丹种植基地;企业提供种苗、技术和产品保护价;帮扶单位解决牡丹种苗费用、基地内土地两年的流转费用和两年用工费用;村“两委”负责动员村内贫困户共同参与日常管理;镇政府负责对项目建设投入及收益支配的监督管理。在贫困村整体脱贫退出前,基地纯收益的20%作为村级工作经费开支,80%分配给村内所有建卡贫困户。整村脱贫后,牡丹基地所有收益均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极大增强了贫困村、贫困户的造血功能。二是发展“全域旅游促脱贫”模式。在蕨溪镇、喜捷镇试点,通过“全域旅游”带动产业发展、带动脱贫致富。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人气,为村民群众包括贫困户提供了就业、创业和脱贫致富机会。三是探索“归雁行动”模式。在复龙镇试点,加快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制定回引创业者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在外乡友、返乡农民工带着资金、技术回家乡投资、创业,创建龙头企业,定点帮扶贫困户,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开辟精准扶贫新路径。四是打造“邻里帮扶”模式。在高场镇试点,按照“生活、资金、技能、心理” 四帮扶原则,充分发挥邻居帮扶优势,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结对帮扶形式,为无劳动力贫困家庭提供生活生产、心理帮扶等服务,镇政府对自愿提供帮扶的组织或个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切实解决了特殊困难贫困户的各类问题,促进了和谐邻里、文明乡风加快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