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彩民”偷千张“刮刮乐” 刮到218张被抓了
张演和他偷来的上千张“刮刮乐”彩票。
原标题:偷走千张“刮刮乐” 刮到218张被抓了
民警找到行窃男子时,他已中了2000多元钱
世界杯激战正酣,很多市民通过猜胜负、猜比分来博取彩金。郫县的张演(化名)也有以小博大的念头,不同的是,他洗劫了一家彩票店。出门时,还特意丢掉偷来的MP5和大量香烟,只顺走一包“刮刮乐”,坐等一夜暴富。
与其他彩民相比,6月12日当天,张演算得上“土豪”级彩民了,他的一包“刮刮乐”彩票足有1217张,而一张彩票最高可能中100万元。正是考虑到这种诱惑,几个小时后,他竟抱着偷来的上千张彩票到另一个彩票点准备边刮边兑奖。很快他就刮出了2000多元的奖金,可没过多久,当他低头刮奖刮得快“手抽筋”时,警察站在了他的身旁。
“土豪彩民”
携千张彩票惊呆老板
6月12日上午10点过,犀浦的一家彩票投注点,一名20多岁的男子探头询问:“刮刮乐可不可以兑奖?”在得到肯定答案后,男子找了个位置,打开随身提着的塑料袋,开始低头刮奖。在彩票点老板眼中,这名男子可谓“土豪”,因为他袋子里的彩票一叠接一叠,刮了很久都不是个头。
在已经刮开的218张彩票中,男子中得2000多元,而这些刮开的彩票跟他携带的彩票比起来还仅仅是个零头。在一旁的老板也被惊呆了,老板偷偷在郫县经营彩票的QQ群中聊起此事。结合当天凌晨郫筒镇有彩票点被盗一事,很快,众位经营彩票的老板看出了其中蹊跷。两件事相联系,这名老板拨通了报警电话。
大胆小偷
衣服不换都敢上门兑奖
这位“土豪”彩民名叫张演,直到民警站在他的眼前,他仍在低头刮奖,“这些都是我从一个不认识的人手中买的,花了3000块,咋了?”面对民警询问,张演如此回答。
就在张演低头刮奖的几个小时前,郫筒镇一彩票点失窃,门面里的大量彩票不翼而飞。警方查询监控视频发现,12日凌晨1点过,一名身着短袖T恤的男子破门进入,翻箱倒柜找出一个塑料袋,顺手就把一个MP5、几条香烟和大量“刮刮乐”彩票往里装。见塑料袋渐满,男子又找来一件旧衣服把偷来的东西包裹后离开。
7月7日,记者在监控视频上看到,男子实施盗窃约8分钟。其间,男子还探身出去查看有无动静。有意思的是,在离开盗窃现场时,这名男子出门就把偷来的MP5和香烟扔掉了,只留下了那一包足足有1217张的“刮刮乐”。
通过与视频比对和指纹采集,民警确认实施盗窃的男子正是张演,“连穿的衣服都没有换。”民警说。
没兑奖就被逮
犯罪金额认定存疑
凌晨偷了彩票,没睡几个小时就赶到彩票点兑奖,这让民警也颇为意外。派出所一位民警直言没见过这么奇葩的小偷,“哪有人偷彩票的,每张彩票下面都有编码,直接就可以查到出售彩票的店家。”
正因为如此,在盗窃金额的认定上,民警却犯了难,1217张彩票价值5488元,加上MP5和香烟,价值1万余元。而在此后兑奖时刮开的彩票中,张演中奖2000多元。“但这个刮出的奖到底该不该算?”民警有些纠结。
根据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四川省出台盗窃罪定罪量刑数额的执行标准,将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上调为1600元,对于有前科案例的盗窃罪,标准将减半。在该案中,因为有抢劫罪和盗窃罪的前科,张演的盗窃罪入刑没有争议。但对于刮出的2000元是否应该算在犯罪金额中,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说,因为彩票刮出的中奖金额在还未兑奖时,张演就被警方挡获,彩票的中奖金额不能计算在盗窃罪涉案金额中,而是应该根据彩票面值金额来计算。华西都市报记者吴柳锋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杨莉实习生杨尚智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