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取消药品加成,服务价“有升有降”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莉) 7月1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获悉,该市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市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力争到2015年底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预防在基层”。 2013年,成都市已有36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成都计划,全市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各区(市)县将取消药品加成后增加的政府投入部分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对超规模、超标准和举债建设的,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其收入来源将以政府投入和医疗服务收费为主。那么,政府的财政投入应该覆盖哪些范围?成都明确,包括县级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与紧急救治,医疗支边、支农等任务及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
医疗服务的价格将“有降有升”。“降”——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升”——中医和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和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同时,将调整优化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
按照要求,县级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二、三级医院全年基本药物使用和采购金额比例不低于50%、35%;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药店购药。
针对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将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取得合规收入。
搭建法人治理架构,建立理事会领导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执行理事会决议,负责医院日常运营管理,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问责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