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县级公立医院要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

01.07.2014  13:48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王玥)为了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今日,成都市政府公布了《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在2013年成都市36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要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 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要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 《方案》指出要通过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和优化配置县级医疗资源,建立体制合理、机制灵活、功能完善、效率较高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力争到2015年底,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方案》指出要改革补偿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和医疗服务收费为主渠道的县级公立医院收入机制,使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各区(市)县要将取消药品加成后增加的政府投入部分纳入财政预算。

并且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和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同时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

在药械采购供应方面,县级公立医院要按照省、市有关药械采购的规定,规范药械采购;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现二、三级医院全年基本药物使用和采购金额比例不低于50%、35%,对采购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供应药品质量不达标等行为,一律记录在案进行处理,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允许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与药品招标采购或配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惩处。

建立理事会领导的院长负责制

方案》还提出要深化试点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取得合规收入。

并且建立理事会领导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执行理事会决议,负责医院日常运营管理,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问责机制。完善院长激励和约束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方案》指出自发文之日起,要全面启动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各区(市)县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各项改革工作,2016年开始,全面推进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