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对电动车违法展开整治 乱停乱放将被罚款30-50元

04.01.2015  07:23

原标题: 电马儿乱停乱放 要遭罚款30-50元

自1月1日起,成都市155个临时通行证上牌点、6个交警分局,同时启动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华西都市报近日连续报道)。集中上牌开始后第三天,成都交警对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等违法展开整治。

走哪里,电马儿,快得很。”1月3日,天府广场地铁站F口,3辆电动自行车旁若无人地停在人行道上,驾驶员正吆喝拉客,成都交警四分局民警快步上前,将正欲离开的3辆电动自行车拦下。3辆电动自行车中,有2辆已经申领了临时通行证,另外一辆上的是蓝底白字的过期车牌。“现在根据《道法》和《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你们乱停乱放的行为处以30元罚款。”民警一边登记车辆信息,一边告诫违法车主。

成都交警四分局民警表示,根据《条例》和《道法》,电动自行车必须停靠在非机动车规定停靠区域,在商场、码头、地铁站等地乱停乱放,将被罚款30-50元。另外,电动自行车加装雨伞、框架等部件,今后也要被处罚。

据了解,为了方便市民上牌,目前人民东路路口、人民西路西单路口、蜀都大道红星路口等成都主城区37个主要路口都设置了标志牌,标示出了路口方圆2公里范围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并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尽快办理上牌。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鑫实习生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