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大窝镇严格规范危房改造

23.05.2014  12:02

(廖勤)近日,为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水平,规范工程建设与验收,大窝镇对农村危房改造提出了建设要求,并严格执行。

凡被列入政府补助范围的农村危房改造要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最低建设要求。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同时对室内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危改房在选址时,应选择安全地段。对于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应采取技术措施处理,地基应达到地基设计承载力要求,根据房屋荷载情况、相关规范规定的房屋降沉要求等选择基础形式,主体结构应根据当地抗震情况设置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

在该项工作中,大窝镇加强指导与监督检查,加强培训和宣传推广,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的每个农户都知晓建设要求,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