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3.05.2015 17:36
本文来源: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各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管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特色,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管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函[2015]5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5年四川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5]215号)要求,一并贯彻落实。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产品标志检查、质量品质监测和诚信建设。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将于5-8月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综合检查,请各地做好迎检准备,并于10月底前将工作总结和《无公害农产品证后监督检查表》报送省中心。
联系人:黄建轶;电话:028-85505718;QQ:907070866。
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5年5月6日
关于做好2015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管工作的通知.doc
本文来源: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13.05.2015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