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地税大力推行“双承诺一反馈”

14.03.2014  18:00
      为进一步规范稽查行为,有效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广安市地税局创新工作举措,在稽查人员和稽查对象中推行“双承诺一反馈”制度。
      在向纳税人发出税务检查通知时,要求纳税人向税务机关郑重承诺其提供的账目、凭证等待查资料详实有效,并自愿承担因资料不详实而出现的一切法律责任。稽查人员也向纳税人就检查中的有关纪律作出庄严承诺,主动将检查人员应当接受纳税人监督的内容予以明确,让纳税人明明白白地接受检查。同时,在检查结束后,邀请纳税人填写稽查人员执法执纪反馈表,将稽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实际表现如实反馈回稽查单位,以便稽查人员随时修正自己的检查行为,进一步实现纳税人满意的目标。
      “双承诺一反馈”制度的推行,有效拉近了稽查人员和稽查对象的距离,缓解了纳税人对税务稽查人员的对立情绪,稽纳关系更加和谐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