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试点法人治理学校 校长干得不好 理事会可罢免

10.12.2013  09:48

学校理事会

  成员(7名)

  1名教育行政部门代表

  2名学校管理层代表

  2名教师代表

  1名社区代表

  1名社会知名人士

  任期

  三年可连选连任

  职权

  投票表决权

  校长任命与罢免权

  任命罢免老师、制定学校章程……家长、老师、社区代表也可加入学校理事会,成为学校领导层一员。昨日下午4时许,成都市天涯石小学逸景分校举行首届理事会成立大会,由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学校管理层代表及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组成的学校理事会正式成立。这是成都市首所法人治理改革试点校,是减少公办学校行政色彩的一次破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