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评审结果的公示
02.11.2016 13:40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6]831号),我厅于2016年11月1日在成都组织召开了四川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评审会。据评审结果,拟将成都高新区新川创新科技园、德阳市旌东新区起步区和康定市炉城镇作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进行专项建设。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16年11月2日-11月9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提交书面申诉或举报材料。单位申诉或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申诉或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申诉或举报。逾期未申诉或举报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
联 系 人:曾显兵
联系电话:028-85537815
邮编:610041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02.11.2016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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