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司法为民生——记巴州区司法局江北司法所所长李丽
李丽,女,生于1974年4月,汉族,大专文化,毕业于四川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法律专业,现任巴州区司法局江北司法所所长。1988年参加工作至今,已在司法基层工作了整整25个春秋。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她总是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无怨无悔、默默奉献。
夯实基础出困境
为了使工作尽快步入正轨,李丽迅速开始行动,购置办公桌椅、档案资料柜,制作司法所的牌子、公章,连通了网络,还从自己家里带去1台笔记本电脑用作办公。她自掏腰包,解决了资金的缺口;她多方协调,争取上级部门的同情和大力支持,为司法所配备了复印机、打印机、照相机、电脑等设备,并争取到每年的办公用房租赁费用。今年初,江北法律服务所成立时,她又同区司法局、江北街道办事处协调,争取到1间办公用房,解决了燃眉之急。
为了完善软件资料,李丽进行了连续一个月的高强度工作,白天东奔西走争取资金、走家串户看望矫正对象,晚上回到家里继续加班,整整补齐了28卷档案资料。然后,她又开始着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先后把十余项制度公示上墙,进一步促进了司法所业务流程公开。
创新机制显活力
李丽积极帮助法律服务所处理与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协助法律服务所拓展业务、处理纠纷,使法律服务所心甘情愿地接受司法所的指导监督,在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人民调解等工作中也表现出了更大的积极性。
今年以来,李丽带领江北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在辖区内悬挂法制宣传标语20幅,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开展法制教育课4期,办理法制文化宣传栏14期;成功排查矛盾纠纷8起,参与调处纠纷26起,成功调处22起,为当事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真情为民暖人心
李丽十分关心辖区的特殊人群。上任第一个月,她就逐户走访了4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深入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并建立了一份详细的台账,台账上人名、所犯罪行、矫正期、宣告时间、监护人、联系电话、就业情况等基本信息一目了然。她认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不光是为了完成任务,只有真正走进这群人的内心世界,才能帮助他们彻底摆脱过去、重新走向未来。
矫正对象岳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三缓三。为了帮教好岳某,李丽每周都把他叫到司法所,对他进行教育引导,在坚持了几个月后,岳某找到了一份工作,并在今年9月结婚,组建了家庭。矫正人员刘某对法轮功深信不疑,对社区矫正十分排斥,从不交思想汇报,拒绝参加集体劳动。李丽了解到李某的哥哥事业做得很成功,便多次联系他,劝说他对刘某给予扶持。在哥哥和家人的帮助下,刘某创办了一家制管厂,现有工人30余名,年产值200余万元。现在,社区矫正对象见到李丽都很高兴,年小的亲切地唤她“李姐姐”,年长的恭敬地称呼她“李所长”,大家每次都不忘对她说:“你太辛苦了,要注意身体。”
二十多年来,由于工作出色,李丽多次被评为“普法先进个人”、“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优秀团委书记”。面对成绩,她始终保持着谦虚朴实的作风,不计回报地继续忙碌着各项事务,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个司法人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