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去年近99%消费投诉获解决 挽回经济损失4470.9万元

10.03.2018  14:53
  2017年我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138件,投诉解决率98.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70.9万元。消费者投诉问题中,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这是3月6日记者从省工商局2018年“3·15”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2017年度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11601件,占总量的42.75%;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3734件,占13.76%。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2016年同期相比,质量方面的投诉下降趋势明显,但虚假宣传、合同的投诉比例同比上升幅度较大。

  在商品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数据中,家用电子电器、交通工具、服装鞋帽投诉总量居前三位。与2016年同期相比,交通工具类、食品类、医药及医疗用品类以及烟、酒和饮料类的投诉呈上升趋势,其余种类均呈下降趋势。(记者 刘宏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