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 四川每年救助1000名家庭困难的0-6岁残疾儿童

24.03.2016  08:34
  近日,省残联、省卫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2016年至2020年,每年将为10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0-6岁残疾儿童开展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服务。其中,“四大片区”(高原藏区、大小凉山彝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的88个贫困县(市、区)任务700名,有贫困村的县(市、区)任务300名。

  《方案》表示,救助对象为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孤儿等经济困难的具有康复潜力和价值的0-6岁四川省户籍残疾儿童。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范积极筛查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并提出医疗康复建议,交当地县(市、区)残联。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分别是:康复训练每人不超过2万元,手术治疗每人不超过3万元,适配辅助器具每人不超过0.5万元;每个残疾儿童不重复享受同一类型的救助。《方案》表示,各地根据专项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对经济特别困难、产生费用较高的残疾儿童可给予适当照顾。

  据悉,救助项目将为智障儿童康复训练给予补助,为脑瘫儿童提供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助(已享受四川省政府民生工程脑瘫项目救助的脑瘫儿童不重复享受),为聋儿购置配发助听器及康复训练给予补助,为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给予补助,为脊柱侧弯、四肢畸形、多指症、肌无力等残疾儿童手术和康复训练给予补助,为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以及适配基本辅助器具给予补助,为其他功能障碍以及因患重大疾病不及时救治则可能引起残疾的儿童手术、康复训练给予补助。(记者 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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