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一律不通过 四川以高压态势整改"5+X"突出问题

10.12.2014  10:27

   我省集中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

本报讯(记者 安微)12月9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自11月起,我省分4个阶段在全省集中开展“拉票贿选问题、违规任用干部、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等5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并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梳理自查选人用人方面的其他突出问题,汇总成“5+X”问题清单一并纳入集中整改内容。目前,各地各部门正陆续进入集中整改阶段。

这是我省为落实中央巡视组和中组部检查组反馈的选人用人突出问题整改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省委组织部专门召开全省组织系统落实巡视检查整改暨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印发《中央巡视组、中组部检查组反馈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务求以扎实的整治成效改善优化政治生态,从根本上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共性个性齐抓不放 梳理188个“X”问题

工作方案》面向全省组织系统,明确专项整治工作4个阶段的划分,即学习政策、开展自查,梳理问题、制定方案,集中整改、严肃问责,建章立制、督促检查。

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一起整改,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一起解决,在逐项逐条对照省委组织部提出的5大类问题的基础上,深查细摆“X”问题。21个市(州)和104个省级部门共梳理查找出“跑风漏气、封官许愿、在编不在岗”等“X”问题188个,其中市(州)43个。

个性问题主要通过对照巡视检查反馈意见、对照中组部专项治理要求、对照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事项等途径查找。省发展改革委针对中组部检查组向其反馈的“干部任职资格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问题,将“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规范”集中整治作为“X”问题纳入整治方案。攀枝花、眉山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超职数清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检查等工作,针对本市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调整较频繁的实际,将其列入“X”问题进行整治。广安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在编不在岗”问题,将其列入“X”问题集中整治。

逐项制定整改方案 集中3个月查处一批现实案件

整改措施是否可行?责任是否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是否查找到个性问题?省委组织部以“五个一律不通过”的刚性要求从严审批各地各部门“5+X”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改内容不全的、结合实际不紧的、整改措施不实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时限不明确的”一律“回炉”,普遍进行3轮以上修改。

11月25日,21个市(州)和104个省级部门的整治方案审批和备案工作结束。省委组织部要求,集中3个月时间,排查一批举报线索,查处一批现实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短期内不能全部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确定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实施方案》以省委组织部带头整改为主,提出30条整改措施。各地各部门聚焦问题,举一反三,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省检察院探索建立跑官要官举报反映预警及查处机制。宜宾集中开展干部政策清理,全面废除市、县(区)自行出台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土政策”。广元、阿坝、凉山等地建立借调人员报批制度,对借调人员进行统一清理,凡不符合相关政策、借调手续不规范的一律退回。

督查聚焦9项内容 构建两个“五位一体”制度体系

标本兼治为督促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见效,我省自11月底至12月中旬,成立整治工作专项督查组10个,分别对21个市(州)和省直部门等进行全覆盖督查,其中每个市(州)延伸抽查2个县(市、区)、3个市级部门。

督查主要采取“点对点”查阅资料、“一对一”个别谈话、“面对面”座谈交流、“背靠背”随机暗访等方式,也视情况采取其他方式深入督查。重点针对市县党委换届以来、省直部门十八大以来的选人用人情况进行督查,包括贯彻落实有关选人用人文件规定、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情况,拉票贿选、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裸官”等选人用人突出问题整治等9项内容。同时,为确保督查质量,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还牵头对各地各单位的举报反映情况进行梳理,形成“负面清单”,逐一排查处理。

截至12月8日,赴市州的5个督查组已对成都等17个市(州)、34个县(市、区)和51个市(州)直部门进行督查;累计查阅各级党委(党组)干部选任工作会议记录208本,抽查干部考察文书材料1251份,干部档案1041份,复核检查转办调查及阅处信访件104件,并直接核查前期掌握和检查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重点线索。

立竿见影的同时,我省正构建制度体系致力于标本兼治。一方面,着力建立从培养、配备、管理、选任、考核等五方面入手“五位一体”干部选任体系,建立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实施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完善政绩考评机制,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机制,规范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一方面,探索构建事前审查、纪实备查、结果检查、专项检查、责任倒查“五位一体”的干部选任监督体系,严格干部工作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任工作纪实制度,逗硬落实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和一把手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离任检查制度,全面推行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制度,严格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制度,用刚性制度规范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行为,确保真正选好人、用对人、管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