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整改情况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整改47.59亿“问题资金”
收缴各类财政资金19亿元;追回各类款项4.11亿元;拨付和安排使用各类资金4.28亿元;经审计移送,给予刑事、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169人……这是针对2014年四川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对账销号”的总体整改结果。
具体来说,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违规直接指定方式规避招投标、国企违规向高管发放薪酬、高校超预算报销接待费等四十余个主要问题被一一整改。
11月30日上午,关于四川省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黄河现场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总体整改情况——57.4亿元的“问题清单”,截至目前已经“对账销号”47.59亿元。
整改“问题资金”169人被处理
据介绍,四川2014年省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资金、政府性债务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8个方面的审计情况,涉及应收未收、挤占挪用、滞留欠拨等财政财务收支问题金额有57.4亿元。
黄河告知,上述“问题资金”目前已整改47.59亿元,整改率82.9%。审计反映的问题共涉及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13件、责任人员302人,均进行了严格追责问责,其中对169人给予了刑事、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
如针对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中自行提取工作经费、滥发奖励的问题,泸州市除组织清退资金以外,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省旅游局针对省旅游学校超预算报销接待费问题,对学校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组织处理,责令退回违规报销的接待费4.46万元。
收缴应上缴财政资金18.18亿元
根据处理结果的报告,重点民生工程和资金审计存在十余项主要问题,涉及下达的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未完成,挪用安居工程资金,保障房空置超一年等。
整改实现,已经拨付和安排使用安居工程、扶贫项目、财政扶持养老服务业等各类专项资金4.28亿元。如20个市县的财政、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单位少安排或未按规定少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31亿元,已补充安排或提取3.91亿元;41个市县未完成的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1.76万套,已开工1.26万套;7个市县违规抵顶棚户区改造任务3020户,已整改2662户;空置的已建成保障性住房已分配使用1.1万套。
“对账销号”的整改还包括收缴应上缴的财政资金18.18亿元,如省监狱局未及时上缴的3146万元国有产权转让等收入已全部缴库。追回违规支付、出借或领取的款项4.11亿元,如自贡高新投资公司在未达到付款条件的情况下提前支付的4.04亿元BT项目工程款,已全额收回。收回欠缴、应征未征的各类税费8408万元,其中追收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4793万元。
两国企违规发放高管薪酬163.67万元
对省属国企和地方金融机构审计发现的问题也列入了“整改清单”,如川煤集团、化工控股集团违规向高管人员发放薪酬163.67万元的事件,针对川煤集团违规发放的112.67万元,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后违规领取的18万元被清退,化工控股集团及下属公司的高管人员违规领取的51万元被全额清退。
处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不力方面,因监管不力导致增加工程投资1043万元的攀枝花至田房(川滇界)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已被移送省级主管部门查处;投资超概算8338万元的省旅游学校迁建工程,已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完善报批手续。
此外,采取完善手续、调整账务等措施整改的金额有20.18亿元,如毗河供水一期工程项目挪用的13.68亿元资金制定了分期归垫计划。
据介绍,截至目前还有涉及金额10亿元的部分问题仍在整改过程中。
报告指出,对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违规问题金额也已经整改84.6%。如4个市本级闲置的债券资金8.02亿元已拨付2.28亿元、收回财政1亿元、调整使用3.21亿元,剩余1.53亿元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华西都市报》2015年12年01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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