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 四川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15.41万辆

18.12.2014  09:37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即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四川省环保厅围绕即将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提出了下一步贯彻措施。据悉,今年9月,省环保厅先后对PM10不降反升幅度大的8个市政府领导进行了约谈;截至10月底,全省PM10同比2013年下降4%。成都市1-10月PM10下降了16%,PM2.5下降了17%。

  2014年,省环保厅对减排工作滞后的4个市(州)实施预警约谈,对减排设施运行较差的8家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减排基础薄弱的7个地区实行全省通报。到10月底,全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15.41万辆,完成年度任务的87.56%;淘汰燃煤小锅炉293台,规模995.99蒸吨。